幣安創辦人趙長鵬涉洗錢 美國檢方求刑3年

曾經是加密行業最有權勢人物的趙長鵬難牢獄之災了。圖/取自微博@中國僑網
曾經是加密行業最有權勢人物的趙長鵬難牢獄之災了。圖/取自微博@中國僑網

美國檢方周二(23日)發布一份法庭文件,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應被判處36個月監禁。

今年47 歲的趙長鵬曾是加密行業最有權勢人物,2017年創立幣安後不到一年,就發展成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機構。去年 11 月辭去幣安首席執行官一職,當時他和幣安交易所承認逃避《銀行保密法》下的反洗錢要求。

趙長鵬目前處於保釋狀態,他已繳納1.75億美元(約57億元台幣)保釋金,並同意在聯邦指導方針範圍內,不對任何判決提出上訴。最新的消息則是,檢察官在周二(4月23日)晚上向西雅圖聯邦法院提交的文件中提出了重判趙長鵬36個月監禁的請求。

他們表示,對趙判處聯邦指導方針建議的最長18個月監禁的兩倍,這將反映他故意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並發出這樣的訊息:「每次都是正確的選擇,就是遵守法律。」

趙的律師請求緩刑。美國地區法官理察•瓊斯(Richard Jones)預計將於 4 月 30 日對此案作出判決。

去年11月,趙長鵬承認包括洗錢在內的刑事和民事指控,並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使幣安可以繼續在美國營運。同時,幣安同意支付總計43.2億美元(約1408億元台幣)的罰款,其中包括18.1億美元(約59億元台幣)的刑事罰款和25.1億美元(約81.8億元台幣)的賠償。

至於幣安最大的問題,檢察官表示,幣安對任何人來者不拒,包括美國所認定的「壞分子」,沒有報告與哈馬斯、基地組織以及伊拉克和敘利亞伊斯蘭國(ISIS)等指定恐怖組織的超過10萬筆可疑交易。趙的平台甚至還支持銷售兒童性虐待材料,並且是大部分勒索軟體收益的接收者。

鑒於故意違反美國法律的嚴重程度和後果,檢察官認為,有必要求處高於聯邦量刑指南的36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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