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鴻慶/政治工作者
政黨互相檢驗是天經地義,但弊案打不成功,反而會是作球。現在的所謂「柯文哲三大案」,頗有邏輯不通、自我矛盾之處。譬如說,柯文哲有什麼理由,去圖利國民黨的中常委?
打柯文哲的第一案,是質疑京華城改建後,容積率增加到840%,其中560%是法定容積,30%的容積移轉也有法可循,比較有爭議的是比照《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予的20%容積獎勵。
行政機關對於「授益行政處分」,可以「準用」或「類推適用」其他法律,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台北市府認為京華城值得比照都更案件獎勵,這是行政機關的裁量權,若有違法,北檢不會到今天還按兵不動。
當然,合法也要合理,如此龐大的利益,也有人會質疑,難道北市府的公務員都沒有拿到「好處」? 但用同樣的政治邏輯來反問,京華城主事者是國民黨中常委,試問柯文哲敢向國民黨中常委拿好處嗎?若有,現在國民黨把金流曝光,就可以把柯文哲「一槍斃命」,為什麼不呢?
而台智光案,早在2023年12月1日,台北市長蔣萬安就對議員林世宗承認「基於以前和台智光簽訂的母約契約,警察局可以選用市長批核TGSN 裡面符合 SLA 標準的器材與費率,每年撙節 1 億 5 千萬元」。
這也就是說,早在陳重文出事之前,蔣萬安就知道市府可以採用TGSN的1761元月租費。因此蔣市府把「不能用1761元月租費」推給柯文哲2017年所訂的子約,其實是自己打臉自己,步上民進黨的雙標後塵。
最後是士北科案。T16、T17、T18之所以分開招標,是國民黨議員陳政忠、王浩在2021年11月30日民政委員會的要求,因此王浩也在成功決標後備感欣慰「本席功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
而2021年分開招標的底價總額81.8億,雖然低於2019年的86.9億(流標),但決標的權利金總額126.2億,則超過2019年底價45%。二年漲45%還要說是「賤租」,未免就嚴苛了。
政黨政治本就是「互相漏氣求進步」,柯文哲身為前台北市長,第三大黨主席,他被檢驗是天經地義。但從賴清德只得到40%選票可以看出,「雙標」是真的有殺傷力,國民黨對柯文哲的檢驗若與過去自己矛盾,會失去人民信任。
其實大家都知道,台智光案的本質是「陳重文們」強迫歷任台北市府買單,郝龍斌的正直在國民黨內無人懷疑,柯文哲要賺錢當初投靠民進黨更快,而蔣萬安志向遠大,絕不至於稀罕區區一個台智光的殷勤。
不同政黨與其互相指責,不如一起來作蔣萬安後盾,杜絕所有「台智光們」。現在蔣萬安要降低月租費,台智光不願意,蔣萬安真的能抵抗台智光的壓力嗎,各級民代還有那些陳重文,政府還有那些標案是「台智光們」?這些問題的答案,才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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