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學生少,但學校該做的行政工作卻不比大學校少,讓兼任行政的教師常常演出「行政大逃亡」。由於7年前施行的《偏遠學校發展條例》中規定,各區域應設置「區域教育資源中心」,協助偏鄉學校處理重疊的事務性行政工作,但全國有1/3以上縣市未設立;教育部表示,7月30日之前將由縣市政府提出劃分方式。
教育部2017年公布實施《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鼓勵並補助地方主管機關設立任務編組性質的「區域教育資源中心」,給予偏鄉學校課程與教學研究及行政支援。但據了解,全國有1/3以上縣市未設立。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2日)邀請教育部列席就「『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立委洪孟楷問,偏鄉行政負擔常常讓偏鄉教師想要離職,這也是偏鄉一直招不到教師的主要原因。另立委吳沛憶也提及,有偏鄉學校徵教師竟然要兼總務處、學務處、輔導室主任等,另外還有學校學務主任還兼教務主任等職務。立委陳培瑜也指出,現場老師感覺行政還是沒有減量。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行政負擔確實是今日專題報告要處理的重要問題,像之前班班有冷氣、生生用平板等政策,都是用一組人去幫區域學校處理,不用每個學校都去做同樣的採購等事務性業務。
洪孟楷追問,所謂區域是用縣市劃分?用選區劃分?還是用學區劃分?潘文忠表示,不會大到用縣市劃分,目前已經有幾個不同的成功模式,像是採購平板就用大區域,中央廚房就用小區域。基本上是用行政區劃分,大概包含4、5個鄉鎮,但這不是教育部決定,而是要跟縣市政府討論。如何劃分會在7月30日也就是新學年開始之前會出來。
會前聯訪時潘文忠表示,《偏遠學校發展條例》2017年公布實施,偏鄉教育長期被關注的包括師資流動、攬才、改善設施設備、行政支持措施等,這幾年教育部每3年就會檢討一次,也聽取偏鄉學校相關代表意見,目前正在整理。近期國教署已經公布偏鄉類型的分級跟認定標準給各縣市,最新進度是縣市根據新的分級和認定標準,查核偏遠學校的範圍,名單將報到教育部。
潘文忠表示,有多位立委關心偏鄉發展條例中關於代理教師的成長、偏鄉學生課後照顧,教育部除了原來的檢討之外,會在修正條文中一併納入考量。另針對非山非市學校的分級分類,《偏遠學校發展條例》已將分級分類指標從原來9個增加到16個,由於有些非山非市學校剛好在這些指標邊緣,教育部也有特別給補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