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前天公布《國中小學生獎懲準則》,其中違反服儀規定僅能正向管教、不能懲處,有家長團體質疑這是否形同變相廢除制服?今天(2日)也有立委痛批教育部沒講清楚,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這部分由各校「服儀委員會」規定,並非廢除制服。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日邀請教育部列席就「『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迄今之成效及檢討」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潘文忠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指出,服儀規定不是新辦法,而是延續2020年的國中小學服儀規範,應該由各校服儀委員會去討論,而這個委員會由學校教師、家長、學生等代表組成,依照民主程序來律定各校服儀規定,希望各校不要因為學生違反服儀就懲處。
潘文忠舉例,過去有學生因為天氣突然變很冷,加了一件非學校外套,結果就被懲罰;或是有些學校要求鞋子要全白,學生用立可白塗掉黑線。畢竟服裝儀容是美感教育,應該由討論來產生,如果只是用獎懲,跟教育目的有所違背。
媒體追問,如果有學生在學校放閃穿情侶裝,該如何處理?潘文忠表示這也是交給各校服儀委員會去規範,是否有違反公約,學校會有適度管教跟督導。
立委洪孟楷質詢時表示,外界認為國中小獎懲規定,在服儀的部分,修法過度傾向「學權」;且以前只管到高中,現在還向下延伸到國小,只能正向管教。
潘文忠重申,服儀規定是由各校服儀委員會規定,並非不管理,教育部前天已經有正式澄清。洪孟楷不滿表示,這就是因為教育部自己沒講清楚,他要教育部明確回答:教育部是否禁止制服?潘文忠表示,教育部沒有禁止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