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警察與國安單位 嚴格限制使用AI驅動即時生物識別

歐盟終於針對監管AI使用規則的《人工智慧法案》達成共識。圖/取自歐洲基金暨資產管理協會(EFAMA)官方《推特》
歐盟終於針對監管AI使用規則的《人工智慧法案》達成共識。圖/取自歐洲基金暨資產管理協會(EFAMA)官方《推特》

人工智慧(AI)的突飛猛進替人類生活帶來許多便利,但也衍生許多包括個資保護在內的問題。歐盟經過38小時馬拉松式的談判,終於在上周五(8日)針對監管AI使用規則的《人工智慧法案》(AI Act)達成多項共識,將在明年初正式提案進行投票。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經過3天的談判,歐洲議會與歐盟成員國上周五達成一項歷史性協議,周一(11日)正式曝光了操作細節,但最終文本在「清理過程」完成前不會發布。

此次談判後,歐盟將嚴格限制警方與國家安全機構,在幾乎所有情況下、涵蓋公共和私人空間中,使用未經司法授權的AI生物辨識監控即時數據,例如公共場合監視錄影拍下的個人影像等。

此禁令將適用於公共和私人場所,甚至包括公園與運動場,除非發生特定的嚴重犯罪、恐怖威脅或緊急搜尋受害者,但即使上述緊急狀況發生,警方或國安單位仍將需先取得法官或獨立行政機構的批准。只有在最特殊的情況下,例如突發性的恐怖攻擊,警方才能在沒有法官批准的情況下打開人工智慧生物識別工具。

歐盟和歐洲議會已針對監視禁令例外情況的16種「嚴重犯罪」清單達成共識,這些犯罪包括恐怖主義、謀殺、性侵、組織或武裝搶劫、嚴重身體傷害、兒童性虐待、綁架、劫持人質、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範圍內的犯罪、非法劫持飛機或船隻、破壞活動、販賣人口、販賣屍體器官、非法毒品、武器或放射性材料,以及涉及參與其中任一罪行的犯罪組織。

此外,被廣泛應用在「自動駕駛」技術上的「情緒辨識」(Emotional Recognition),因為有能力即時判讀人們的臉部表情以評估壓力或疲勞,將被禁止在工作場所使用。歐洲議會議員堅持,要確保歐盟不會變成像中國那樣的「監視國家」(surveillance state),例如當交通警察認為卡車駕駛累了,他們就可以強行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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