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男子酒後騎乘機車被攔查,因累犯之故共被罰11萬2500元,但數年過去,男子仍拒絕繳納罰款。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後,查得男子名下有上百萬存款及數筆不動產,經書記官核發收取命令,在凍結男子存款、足額扣押後,追回該筆罰款。
屏東潮州一名男子在2021年清明假期間,被警方攔查發現酒精濃度超標;同年年底,在元旦假期的首日,男子再度被抓到酒後騎乘機車。由於是5年內累犯,監理站依規開罰9萬元,並吊銷男子的駕照3年。然而男子對2次開罰,共計11萬2500的罰單置之不理,經3年都未繳納。
此案至今年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分署調查得知男子名下存款有上百萬元,還有數筆位於潮州鬧區的不動產,於是發函郵局凍結男子存款、足額扣押。因男子並未聯繫執行人員,書記官便核發收取命令,總算追回3年前的酒駕罰款。
屏東分署表示,酒駕義務人除了會接到罰單外,可能還會被記點及吊銷駕照,駕照一經吊銷,須重新考照才能開車上路。分署呼籲駕駛人酒後可搭乘計程車、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找代駕,否則恐面臨高額罰單、記點及吊銷駕照,也可能危害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強調切勿酒駕上路。
※ 提醒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