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漁船事件弄巧成拙 陸方常態執法反彰顯對金廈水域治權

金門發生撞船事件後,台方對此粗糙處理,導致陸方可在金廈海域全覆蓋執法。成大政治系教授周志杰前往上海參加研討會。圖/宋秉忠攝
金門發生撞船事件後,台方對此粗糙處理,導致陸方可在金廈海域全覆蓋執法。成大政治系教授周志杰前往上海參加研討會。圖/宋秉忠攝

【編按:梅花新聞網與上海台研所共同舉辦「管控風險 融合發展-2024台海戰略推演議程」研討會,11日在上海舉行。本文為代表台方的論文之一,論文全文公布供讀者參考。】

周志杰/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

一、金門撞船事件對華府的難題

台灣方面對此事的粗糙處理,導致大陸方面可在金廈海域全覆蓋執法,否定1992年至今的金廈水域界線默契。從近期華府期望台海維持穩定的立場看來,美方應該希望此事得以善了,兩岸仍可維持既有的互不越界的默契。但綠營認為陸方此舉是在向即將就任的賴清德施壓及劃線。此事件之延宕,恐成為520後華府的難題:

(1)是否必須明確表態此事是中方片面改變台海現狀,還是施壓理虧的台方妥善解決。若美國選擇倒向台灣這邊,對陸方的警告若得不到善意回意,美方如何處置?

(2)大陸海警在金廈海域的全覆蓋執法,可能是將台海現狀模糊化戰略將計就計的運用。有如十年前,日本將釣魚島「國有化」,打破中日在釣魚島默契之後,中方開始常態性進入釣島12海里內巡航。此次事件後果亦可能是金廈海域的「釣魚台海域化」。

(3)金廈海域無界線化後的後續效應,將令美方為難。金廈海域、馬祖海域、烏坵海域不同於台灣海峽。美國對前三者被陸方掌控,事實上無阻止或協防能力。然而美國若不表態,陸方及日、台即得知大陸沿岸台方所控島嶼附近海域,事實上並不包含在日美安保協議及台美安全合作指稱之「台海周邊有事」的範圍,致使衝擊美國長期自認能夠維持台海現狀,甚至東亞第一島鏈內其他海域(黃海、東海、南海)之現狀的威信。

(4)尤有甚者,台灣及其他美國盟邦皆可藉此明白,台海中線以西的情勢變化,並非美國認定周邊是否有事、現狀是否改變,所能界定或協防的區域。如此,美國威信將遭進一步侵蝕。但貿然強硬表態,要求陸方恢復兩岸分界的默契,若只是動動嘴,對美國更是難堪。

自1949年以來,美方長期的立場是重視金門的戰略位置,但當下其軍事投射力和威攝力已鞭長莫及。美方在冷戰初期,曾一度要求蔣介石從金馬撤軍,縮小反共陣營的防禦縱深。但在1950-1960年代國共爆發八二三炮戰和九三海戰時,又為台軍在後勤捕及和反擊火力上,提供台灣海峽運補在安全上的支持和保證。乃至中美關係正常化後,華府亦認定金馬控制在台方手中,對台海現狀的維繫和美日掌控台灣海峽,仍有戰略上的意義。然而進入本世紀以來,大陸軍力崛起,台方所控金馬外島的防衛已非美國力所能及。

現有金廈海域的所謂界線,乃是1992年兩岸達成九二共識的背景下,台方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由台方國防部公告,而陸方基於善意而不予否定的默契。在綠營執政已放棄一中原則,此次又在該海域因驅趕不當而造成大陸漁民傷亡。因此,若陸方正式宣布在海域全覆蓋執法,對美方的反對改變台海現狀政策和台海周邊有事的防衛範圍原則,將有星火燎原之重大衝擊。

二、大陸是否對華府進行測試

相反地,陸方可將此事件轉化為可資運用的籌碼看待,測試美方和台方的反應和底線:

(1)第一層次: 測試美方的反應。美方如何認定此一事件,是否會上綱到現狀改變? 美方目前是要求陸方克制、台海穩定,雙方對話妥善處理。基本的認定是突發事件,希望妥善處理,不影響海域內既有的治權分治。但若陸方真的開始全覆蓋的常態執法,可試探美國進一步的態度為何?具體的回應和反制為何?

(2)第二層次: 不僅金廈海域,大陸海警在馬祖、烏坵海域執法皆可無邊界化。換言之,壓縮和忽視所有台方掌控之大陸沿海島嶼附近海域的執法治權。打破現有的默契,在金廈、馬祖、烏坵海域執法「無界化」及常態化,大陸海警能在海域的任何地帶執法,沒有越界到台方一側水域的問題,亦即將此三個海域「釣魚台化」。再看台美雙方的反應。


(3)第三層次: 台灣海峽進一步內海化,測試美國的立場和底線何在。台灣海峽在海峽中線附近的範圍雖屬於國際水域,雖然性質和靠近大陸或台本島、澎湖群島沿岸的台灣海峽區域不同,但若陸方藉此事件將台海中線進一步模糊化,並且基於護漁及通航安全的理由,讓海警正式常態性在中線以東處護漁或其他執法的合理化。以此操作來觀察美方的表態和反應。

(4)第四層次: 基於一個中國原則,包括美方的一個中國政策,大陸其實亦能在台灣所宣布的領海及鄰接區範圍內,進行不定期的巡航執法。推而廣之,在美國主導的盟邦島嶼作戰的安全戰略上,陸方可藉此偵查和應對美國在菲律賓的巴丹島、日本的與那國島等等這些非常靠近台灣本島的島嶼上的軍事部署。藉由海警護漁和執法的擴大至台灣北部海域及巴士海峽,擴大陸方常態偵蒐和威攝的範圍。

三、華府對一中政策的法理和管控台海現狀的困境

 陸方若藉此逐步進行前述四層次的反制作為,來測試美方,美方在法理上未必能站上風。台海現狀的分立分治,特別是海域劃界的執法默契,其實並無法理上的依據。既然是一個中國,兩岸主權宣示合一、領土治權的分立或許是固化的,但海域執法權的分享是靠雙方是否有政治共識和默契,故並非一成不變而是隨情勢改變的。這點美陸台三方都清楚,無法依不得改變現狀一語帶過,而且現狀亦無法理依據。

 再者,金廈海域執法的界線模糊化是否改變台海現狀?首先,金廈海域並不算台灣海峽的一部份。在國際法上,該海域應屬大陸沿海島嶼和大陸本土之間的「領陸」之延伸,稱為「內水」。廣義上是屬於領陸,就是沿岸國(大陸)能主張全部的領陸的主權。所以,金廈和馬祖海域根本還用不到以「領海」的概念來歸納。過去70 多年,是因為兩岸分立分治,台方仍控制部分大陸沿海島嶼,皆屬於廣義兩岸治權分立分治之一部份。循此,包括金廈海域、烏坵海域、馬祖海域等三處的「界線」是兩岸分享管轄權的治權默契,和「海峽中線」具有國際水域的性質不同。華府應理解此點。即使是海峽中線,亦是一種有三方共識下的默契,沒有法源依據。

 如前述,大陸若在金廈海域全域的常態執法,代表著大陸治權的進一步覆蓋至台方所控金門一側的水域,如此更彰顯出了美方自身和美日安保條約所宣示的台海周邊地區,其實在法理上和軍事現實上皆無法包括金廈、馬祖、烏坵海域。若以現今解放軍的實力來看,美日勢必無力協防金馬,若硬幹則爭議太大,恐會引起軍事衝突。美方擔心下一步將是台海中線的模糊化,因為兩者並無法理基礎。若美國奉行一中政策,則金廈海域治權的浮動和變化,只能靠有共識協商下的默契才能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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