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智庫籲建憲政慣例 司法院正副院長應與蔡總統同進退

國政基金會籲司法院正副院長與蔡總統同進退,建立憲政慣例,圖為司法院長許宗力在今年初第79屆司法節演講。圖/取自司法院官網
國政基金會籲司法院正副院長與蔡總統同進退,建立憲政慣例,圖為司法院長許宗力在今年初第79屆司法節演講。圖/取自司法院官網

繼日前向蔡政府提出30項建言後,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天(11日)再提出呼籲,司法院正副院長應勇於承擔政治責任,520新總統就職前主動辭職,建立良好憲政慣例,讓新任總統在司法改革上能有施展空間。

國民黨智庫國政基金會8日舉行「520蔡政府施政總體檢」民調發布會,會中建議新政府30項具體作法,包括「兩岸和平共處、開放觀光交流」,主張兩岸和平共處、修正限縮陸客政策、成立觀光研訓院、召開觀光國是會議。

繼30項建言後,國政基金今天再度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炯墩應循前院長賴浩敏與前副院長蘇永欽之例,520新總統就職前主動辭職,建立與總統同進退的慣例,也建議賴清德不予留任。司法院長無任期保障,應負政治責任,蔡總統任期屆至,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國政基金會指出,司法院前院長賴英照,在任期中因政治責任辭職;賴浩敏、蘇永欽則因總統換屆,涉及新總統政策理念而辭職。由此顯見,司法院長應負政治責任,不僅是增修條文明文,亦已隱約形成一定的「慣例」。

國政基金會表示,本屆司法院長任命時,蔡總統執意提名已擔任過大法官的許宗力,引發「大法官是否可連任或再任」爭議。例如,對無期徒刑假釋犯若再犯罪、要服完殘刑的回籠條款,大法官判決違憲;大法官要求販賣一級毒品但情節輕者須減刑,並跳過立法程序,直接要求從該判決公告起,到修法完成前,法官在審理相關案件時,除依刑法59條規定減刑外,可再依該憲法判決為被告二度減刑。

國政基金會說,許宗力在任期間的司法院,法院受理案件爆增,司法官不堪壓力自殺案件增加,不甩民意,法官懲戒制度成效不彰,法官貪汙及權勢性騷案件審辦不力,司法院解釋或判決逾越立法界限等,憲法法庭自詡人權,不經立法程序,國會監督,司法造法,不僅侵犯權力分立原則、增加法官壓力,更讓司法院成為憲政怪獸。

國政基金會強調,憲法是民眾權利的保障書,如果憲法判決由菁英人士以「教育民眾」理由,進行明顯違反民意解釋,甚至將立法院貶為「司法院立法局」,我們國家與北韓、俄羅斯、中國大陸有何不同,都是菁英獨裁,憲政主義精神將遭嚴重破壞,呼籲司法院正副院長應勇於承擔政治責任,建立良好憲政慣例,讓新任總統在司法改革上,都能有施展空間。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