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二讀通過 12點韓國瑜宣布散會 下周二續審

朝野立委17日針對國會改革五法進行激烈攻防,經過一整天的時間,立法院會僅有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通過二讀,也就是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立委可對總統「即問即答」。圖/取自國會頻道
朝野立委17日針對國會改革五法進行激烈攻防,經過一整天的時間,立法院會僅有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通過二讀,也就是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立委可對總統「即問即答」。圖/取自國會頻道

朝野立委17日針對國會改革五法進行激烈攻防,民進黨拿出肢體衝突、重複表決、朝野協商等方式企圖干擾議事進行,也達到成效。經過一整天的時間,立法院會僅有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通過二讀,也就是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立委可對總統「即問即答」;其餘包括人事權、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內容留待下週二繼續審議。

立法院會17日針對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表決大戰,包括攸關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聽證權、調查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修違反藐視國會及聽證權刑責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的「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文修正草案」;要求立法院新任行政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

由於民進黨立委為了阻撓國會改革法案通過三讀,從上午在議場門口衝撞開始,一直到議場內,就不斷以肢體衝突、重複表決、朝野協商等方式企圖干擾議事進行,也達到成效。經過17個小時,立法院會僅只有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通過二讀,其餘包括人事權、調查權和藐視國會罪等內容留待下週二繼續審議。

根據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指出,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之精神,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第十五條之二指出,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第十五條之四顯示,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立法委員第一項之書面問題,總統應於七日內以書面回覆。但事項牽涉過廣者,得延長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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