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局女科員北市府販毒 認罪態度差 北檢求10年以上重刑

台北市社會局女科員公然在市府大樓交易毒品,犯後態度不佳,7日被北檢起訴求重刑。圖/中央社
台北市社會局女科員公然在市府大樓交易毒品,犯後態度不佳,7日被北檢起訴求重刑。圖/中央社

今年1月,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劉姓女科員公然在市府大樓販賣大麻菸彈給詹姓男子,事件隨著詹男被查獲持毒曝光。根據警方調查,大麻煙彈是劉女的周姓男友無償給予的,因劉女不斷狡辯、不知悔改,另擔任公務人員竟在政府機關交易毒品,台北地檢署今天(7日)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兩人,並對劉女求10年以上重刑。

據悉,疑為藥頭的周男從去年12月起就數度與「MARK」在台北松壽路廣場面交毒品,購買過數十克大麻及十多支大麻菸彈。至去年12月31日,劉女到周男住處跨年,周男無償贈送其2支大麻煙彈。獲得大麻菸彈的劉女連繫友人詹男,於今年1月2日中午約在市府大樓3樓吸菸區交易,以3500元賣給詹男一支大麻菸彈。

交易當天(2日)晚間,詹男駕駛車輛形跡可疑遭警方攔檢,所持大麻菸彈因此被查獲。詹男當下就向警方坦承毒品來源,得知這起毒品交易就在市政大樓的辦案警方也大吃一驚。檢警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比對進出人員身分,最後核實販毒者為社會局劉姓女科員,於3月6日拘提劉女、周男到案。經毒品驗尿檢查,證實2人除了販毒,自身也有施用毒品。

檢方說明,劉女雖坦承販毒,卻狡辯只以成本價3500元轉售,沒有從中獲利,檢方認為劉女態度惡劣、不知悔改。7日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2人,又分別以持有、轉讓禁藥罪起訴周男;依至少10年徒刑的販賣二級毒品罪起訴劉女,請法官對劉女從重量刑。

※珍惜生命,請拒絕毒品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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