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貪腐還是政治鬥爭? 民團轟:重啟特偵組是開民主倒車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19)日上午與台灣永社、台灣社、台灣教師聯盟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聯合召開記者會,痛批重啟特偵組是大開民主倒車。圖/台灣陪審團協會提供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19)日上午與台灣永社、台灣社、台灣教師聯盟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聯合召開記者會,痛批重啟特偵組是大開民主倒車。圖/台灣陪審團協會提供

總統大選剩下倒數25天,國民黨總統候選人的主要政見之一為「重啟特偵組」,引起社會兩極化討論,台灣陪審團協會今(19)日上午與台灣永社、台灣社、台灣教師聯盟及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聯合召開記者會表示,臺灣社會對於政治人物貪腐向來特別敏感與不信任,這也讓每逢選舉到來,各派陣營便透過此類議題攻擊對手或增加流量,但特偵組究竟是「抓貪腐還是政治鬥爭?」令人質疑重啟特偵組是大開民主倒車。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特偵組的業務範圍,包含偵辦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上將階級軍職人員的貪瀆案件,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案件,或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案件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

重啟特偵組以調查高官的貪瀆案件,乍聽之下似乎沒有太多問題也符合臺灣民眾對於清廉的想像,但攤開《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一項就描寫的很清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意即現況下無需特偵組檢察官應該就能夠開啟相關情事之偵查,絕非沒有特偵組就無法偵查高官的貪瀆案件。

鄭文龍進指出,特偵組的業務範圍其中一項提到「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案件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指定之案件」,但何謂「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卻相對模糊,解釋權似乎全然掌握在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手上,這樣是否與司法應當獨立有所矛盾,也留有政治鬥爭的空間。

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表示,國際上都沒有類似的組織,如果細察他們的動機,很可能是因為三中案中涉及的72.9億,光是中廣涉及的利益就有43.9億,重啟特偵組,很可能便是希望為此解套。

台灣社社長李川信則表示,特偵組被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過往都歷歷在目,而如今侯友宜及趙少康要重啟特偵組,除了涉及自身的利益之外,也提出要打擊前朝的貪污舞弊,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美其名是反貪腐,實則卻可能是為了自身的利益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常務理事陳為祥認為,侯友宜提出要打擊前朝貪污舞弊,顯然是先預設了前朝有貪污舞弊,這不但是妖魔化對手,重啟特偵組更可能是將其作為打手,試圖藉其手而行政治鬥爭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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