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車商、Volvo(富豪)老闆吉利告另一車商威馬的侵權案終審確定,威馬須賠償吉利6.4億元(人民幣,下同,合約台幣28.5億元)。該案件是大陸建政以來,有關智財權類案件判決金額最高的案例。
這場官司持續6年之久。據《鳳凰網》報導,早在2018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吉利控股」)以「侵害商業秘密」為由,將威馬汽車告上法庭,案件索賠金額高達21億元。6月13日,最高院將民事判決書正式交付原告浙江吉利控股,智財權糾紛案審理終結,判決書顯示,吉利控告威馬的所有(數量4家)關聯公司全部在侵權賠償有效範圍內。
根據判決書所梳理的案情始末,吉利汽車先發現,下屬成都公司近40名高級管理與技術人員,紛紛跳槽到威馬及其關聯公司。不久後,威馬利用這些員工在吉利掌握的12套底盤零部件圖紙及數模承載技術資訊,申請了12項專利,並基於此快速推出「威馬EX系列」電動汽車。目前,涉及侵權的威馬EX5銷量逾5萬輛。
吉利認為威馬涉嫌侵犯其技術秘密,因此向法院提訴訟,要求威馬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21億元。
二審判決結果顯示,威馬4家公司及相關員工、供應商等,積極配合將其所持涉案技術圖紙、數模及其他技術資料予以立即銷毀或移交原告權利人,並賠償原告賠償經濟損失6.37億元,及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0萬元。
為及時有效遏制威馬對吉利智財權的侵害,並確保判決執行力,法院在判決中特別規定嚴厲的處罰措施。比如,威馬若違反停用涉案技術秘密義務,應以每日100萬元計付遲延履行金;若擅自處分涉案12件實用新型專利,應針對其中每件專利一次性支付100萬元;若未按判決指定期限履行銷毀或移交涉案技術秘密相關載體等義務任一具體義務,應以每日10萬元計付遲延履行金。
報導說,底盤技術作為汽車核心競爭力之一,圖紙和技術資訊對吉利而言極為寶貴,是其市場競爭力與創新能力的關鍵。威馬汽車侵權行為不僅侵犯了吉利的權益,也對其自身造成嚴重影響。
作為大陸最早一批造車新勢力,威馬汽車一度是資本市場的寵兒。有業媒體統計,威馬累計融資超410億元。但如今的威馬,已進入破產重整流程,且陷入嚴重資不抵債。創始人沈暉被傳出逃海外,員工欠薪拉橫幅,成為這一衰敗過程中最刺眼的註腳。
報導指出,智財權侵害案件審理往往很複雜,因審理涉及商業秘密認定、侵權行為舉證難、技術評估複雜性和賠償金額計算困難等多重因素,這類證據的收集,往往也非常困難,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人力和財力。因此,吉利在這起商業秘密糾紛案中的勝訴,極其珍貴。但產權之爭的背後,代表大陸汽車技術的強勁動能。新能源時代,技術換市場已成老黃曆。當創新浪潮湧來,大陸車企已由技術輸入方轉變為技術輸出方。
近期,大陸新能源自主品牌技術反向輸出案例就頻頻出現,如吉利向雷諾輸出混合動力汽車架構與混合動力技術,同時雙方成立合資公司HORSE Powertrain Limited,計畫為包括雷諾、吉利、日產、三菱等多品牌提供服務,使用者遍佈全球130個國家和地區市場。長遠而言,加強智財權保護是大陸汽車產業融入全球價值鏈、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