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少子化國安危機!教團建議「產假至少14周」

教師團體呼籲政府應該給產假至少14周。圖為一對在馬偕兒童醫院出生的雙胞胎姊妹,22日跟著父母參加早產兒回娘家活動,觀看當年照片。圖/中央社
教師團體呼籲政府應該給產假至少14周。圖為一對在馬偕兒童醫院出生的雙胞胎姊妹,22日跟著父母參加早產兒回娘家活動,觀看當年照片。圖/中央社

台灣生育率長期偏低,據內政部人口統計數據,2023年新生兒僅13萬5571人,比2022年又少了3415人,近5年新生兒人數不斷下滑,少子化並導致人口結構趨於高齡化,早就是國安問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建議應該仿照國外,產假至少14周,甚至延伸到陪產假、陪產檢假都應重視,以友善生產養育政策,落實母性保護。

全教總表示,產假制度攸關勞工權益以及母性保護政策,《憲法》第156條明文規定:「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第153條對於婦女從事勞動者予以特別保護。現行《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規,對女性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及相關假別有所規範與保護。

另外醫學文獻也顯示,產後6周即返回職場的女性,相較於產後12至14周重返職場者,有較高的心理負荷。產後哺乳方面,產後12周才返回職場的女性工作者的哺乳意願、哺乳行動、哺乳時間皆較為理想。家庭及嬰幼兒健康方面,產後12周才返回職場的女性亦有較佳結果。

全教總表示,根據國際勞工組織母性保護公約規範,2000年修正產假至少14周,世界各國產假至少10周,例如日本、新加坡、澳洲等國皆超過14周。對照我國《勞基法》產假8周,公教人員娩假42日,顯示我國產假保障制度未能與時俱進,且遠遠落後世界各國水準,朝野既認為少子化已是國安危機,就應從延長全體受雇者產假做起。其他包含分娩前後產假及流產假,妊娠期間的產檢、陪檢、身心準備,以及伴侶陪伴和支持的所有事項,都是生產孕育的一環,因此陪產假以及陪產檢假也應同等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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