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專欄】不是「內水」也不是「領海」而是「管轄水域」

公佈答案:大進滿88號被攔捕時之船位,確實是在烏坵嶼以及東碇嶼連線以東;為何我今天早上要故弄玄虛,要大家去猜到底是在對岸內水抑或是領海呢?其實是要藉此提醒,處理兩岸問題,有其不得不為必須刻意保持模糊的必要性,我通常都會戲稱這個手法確實是「睜著眼睛說瞎話,昧著良心過日子」,但如此作法確實有其價值。

像是此種狀況下,其實就會發現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是最理想應對模式。基於此項原則,我方政府官署絕對不能使用「領海」或是「內水」來定位那個海域,只能刻意模糊去稱呼對岸「管轄水域」,否則我們那有立場在金馬等外島周邊,對岸所劃設內水水域去劃設「禁止水域」或「限制水域」?

如今海巡署很莽撞地認定事件發生在對岸「領海」,此時不就變相承認金馬外島周邊水域,其實是位於對岸所劃設內水之內,以後怎有可能期待對岸接受我方在其內水所劃設「禁止水域」與「限制水域」呢?所以政府機關必須牢記,不是「內水」也不是「領海」,必須咬著牙堅持那個海域是對岸「管轄水域」。

只要去細讀大陸方面所發新聞通報,應該就會注意到對岸官署在處理兩岸問題時,非常精準地在拿捏用辭用語,但也證明今年2月14日金門執法發生意外傷亡案,我方政務官首長出面要求對岸承認「禁止水域」與「限制水域」,其中所隱含政治陷阱有多嚴重,當然對岸不會上這個當,被管碧玲騙到團團轉。

在此我對於本身沒有依據我當時提示,對比船位以及烏坵嶼與東碇嶼連線,就糊里糊塗不作查證就轉述報導媒體說聲不好意思,讓大家跟著我的貼文瞎起鬨,到頭來卻發現,不論是「領海」或是「內水」都不是適當用辭。

讓我再提醒一次,兩岸互動很多事情都不要亂援引國際法,刻意來彰顯一邊一國,馬政府時代許多論述都有其價值,對維護兩岸和平穩定更有重要意義,假若不想將兩岸關係搞到像夢遊般走向戰場,最好就不要再去耍弄那些只能自欺欺人論述。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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