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二審大逆轉!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改判無罪 黃取榮重刑減為6年

涉及綠營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的前秘書共諜案25日改判,引發關注。示意圖。圖/中央社
涉及綠營前外交部長吳釗燮的前秘書共諜案25日改判,引發關注。示意圖。圖/中央社

涉及前民進黨黨工黃取榮等人洩密的大陸共諜案,台灣高等法院25日宣判二審結果。其中,一審遭判刑8年2月的前外交部長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二審逆轉改判無罪;黃取榮則由一審10年改判6年、邱世元由6年2月改判5年、前副總統賴清德辦公室諮議吳尚雨由4年改判3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黃取榮早年赴大陸經商期間,涉嫌遭大陸情報人員吸收,返台後利用過去在民進黨服務期間建立的人脈,陸續接觸政府相關人士,蒐集外交及總統府系統的機敏資訊,再交付大陸情報人員。黃除負責聯繫窗口外,也將取得的資料整理成分析報告,透過加密通訊軟體傳送給對方。

檢方認為,邱世元負責協助黃取榮蒐集資訊,並透過與吳尚雨的私人交情,取得部分總統出訪及副總統行程等資料;至於何仁傑,則被控任職外交部期間,利用工作機會接觸外交部內部文件及部長行程等資料,再將部分公務及機密資訊流出,因此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黃取榮、邱世元、何仁傑及吳尚雨均有罪,分別判處黃取榮10年徒刑、邱世元6年2月、何仁傑8年2月、吳尚雨4年。其中,法院也認定黃、邱兩人收受對岸報酬,黃約497萬餘元、邱約221萬餘元,款項再透過往返兩岸人士協助轉回台灣提領。

案件上訴後,高院重新審理,25日撤銷部分原判決,改判黃取榮6年、邱世元5年、吳尚雨3年;何仁傑則由一審有罪改判無罪,成為本案二審最大變化。至於黃、邱及吳的刑度也均較一審減輕,詳細理由仍待判決書公布。

全案自偵辦以來備受關注,不僅涉及執政黨前黨工,也牽涉總統府及外交部人員是否洩漏機敏資訊。二審判決與一審結果出現明顯差異,尤其何仁傑獲判無罪,引發各界關注高院對證據能力及犯罪事實認定是否與一審有所不同。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