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1號機7/27如期除役 政院:修法也無法立即發電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核三廠1號機將如期於7月27日除役。圖/翻攝行政院會後記者會直播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表示,核三廠1號機將如期於7月27日除役。圖/翻攝行政院會後記者會直播

為核電延役解套,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但最終因朝野無共識而擱置,須待下會期再戰。行政院今天(11日)重申核電發展3前提並表示,核三廠1號機將如期在7月27日除役,「即便修法,短時間內也無法立即發電。」

現行《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子反應設施運轉執照最長40年,期滿須繼續運轉者,須在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到15年換發執照。核三廠1號機本月27日屆滿停機,2號機明年5月停機後全廠除役。昨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希望為核電延役解套。不過因為朝野對於核電廠延役共識不足,召委柯志恩裁示另期審查;另由於昨日已處理詢答,最快下個會期可直接實質審查修法草案。

今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答覆媒體詢問的最後一題,有媒體問及行政院在核電延役的政策立場,是還在討論中,還是已經確定不延役?政院發言人陳世凱指出,這段時間,社會上對核電議題有諸多討論,政府態度清楚,必須要在「能夠解決核廢料問題」、「確保核能安全」以及「有社會共識」的狀況下,才會再往其他議題討論。

陳世凱說,目前核一、核二廠即便停役,燃料棒依然在爐心當中,必須設置乾式貯存場才能妥善儲存,目前確實遇到一些困難,包括核廢料在中期貯存和最終貯存場上選址不易,地方政府及民眾溝通也不太容易,因台灣是地狹人稠國家,目前社會溝通會繼續努力。

陳世凱表示,目前核三廠的使用運轉執照將依法依規在7月27日到期,必然會如期停止運轉除役。他還表示,除役後即便修法,應該也無法立即發電,未來對於第二次能源轉型部分,多元綠能及減碳,政府會持續努力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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