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因涉嫌在市長任內收賄,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禁見。經過多次審理,桃園地院最終在7月11日第三次羈押庭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消息傳出後,民進黨第一時間旋即對外宣布,明天起將對鄭文燦停權三年。
鄭文燦所涉及的收賄案,源於2017年位於華亞科技園區旁的9.5公頃農地,由地主們組成重劃會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自辦市地重劃。據調查,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主管籌集500萬元,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及其他幾位同仁,於當年9月前往桃園市長官邸交付賄款。然而,次年8月,由於案子未通過,鄭文燦將錢退還。
檢調監聽發現,廖俊松當時曾向妻子回報已將款項交給鄭文燦,並拍攝到相關人員進出市長官邸的畫面。檢調懷疑監聽譯文外洩,使鄭文燦得知後急忙退款,並聲稱雙方是借貸關係。鄭文燦在6日交保後,曾透過LINE訊息發聲,強調自己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會在司法調查過程中捍衛自己的清白。
然而,檢方對鄭文燦的收賄指控並未止步。7月9日,鄭文燦再次交保,但保釋金從500萬元提升至1200萬元。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忽略了被告的實質影響力,撤銷了交保裁定,發回更裁。桃園地院於7月11日下午2時召開第三次羈押庭,經過超過4小時的庭訊,法官最終裁定羈押禁見。
在鄭文燦遭收押禁見前,民進黨廉政會早前已做出決議,若鄭文燦被裁定羈押,將予以停權三年處分。如今,隨著鄭文燦確定收押,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公開表示,擔任公職者應有更高的道德標準,若鄭文燦被羈押,明天起將馬上停權三年,若未來一審判決有罪,將依廉政條例予以除名,如無罪,則撤銷停權三年。
此外,鄭文燦於7日請辭海基會董事長一職後,懸缺由誰接任,陸委會11日表示,目前海基會業務運作正常,未來若有人事安排將及時向外界報告。這一事件對海基會的影響暫時有限,但未來發展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