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高虹安案宣判】一審判有罪 高虹安宣布退出民眾黨將提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左)涉貪,今天(26日)一審宣判有罪。高虹安表示自己將提上訴,並宣布退出民眾黨。圖/取自高虹安 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左)涉貪,今天(26日)一審宣判有罪。高虹安表示自己將提上訴,並宣布退出民眾黨。圖/取自高虹安 臉書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詐領助理費,剛就任新竹市長就遭台北地檢署偵辦。今天(26日)該案一審判決出爐,宣判高虹案7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據《地方制度法》規定,高虹安的新竹市長職務會被停職,並由副市長邱臣遠出缺。高虹安回應審判結果,表示自己將提起上訴,並宣布退出民眾黨。

北檢指控,高虹安在立委任內建立辦公室「公積金」制度,將公費補助給助理的加班費挪為己用,用來支付包含交通、餐飲及醫藥費等私人花用,還拿來購買私人物品雙眼皮貼、衛生棉等,不法獲利達46萬30元。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高虹安及其時任團隊人員陳奐宇、黃惠玟(小兔)、陳昱愷與王郁文5人。

高虹安在審理中稱,她當選立委時承接民進黨籍前立委李俊俋的辦公室,負責處理人事薪資事務的黃惠玟就是從李俊俋團隊轉任的,「公積金」制度也是沿用李俊俋辦公室的制度。不過黃惠玟卻在密訊中指認,高虹安辦公室助理費以低報高、公費補助上繳公積金之情形,同時呈交關鍵證物,即記錄500多筆內帳核銷單據的「小兔帳本」。除黃惠玟外,陳奐宇及陳昱愷2人也認罪。

但高虹安及王郁文堅不認罪,並揭露檢方偵訊影片中消失了16分鐘,便是檢察官說出「對!因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起訴你們這些助理」等話之片段。檢方則反駁王郁文的說法,並指控她是要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但中斷錄音只是因為檢察官與律師溝通交換法律觀念。

今宣判出爐,台北地院以貪污罪分別對高虹安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王郁文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黃惠玟判刑2年、緩刑5年;陳奐宇判刑1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陳昱凱無罪。全案可上訴。根據《地制法》規定,高虹安因涉犯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將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新竹市長將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若二審改判貪污無罪可先行復職;仍判有罪則繼續停職,倘三審判刑定讞即被解職,且終身不得登記為公職選舉候選人。

高虹安回應,法官今天的宣判,和十多年來累積過無數個助理費案判決的主流穩定見解,有非常大的差異,更是前所未見。針對一審判決,她會提出上訴,也敬告想利用政治惡意操作,來攻擊市府運作的人,不會得逞,市府團隊會依循穩健步伐賣力向前,不容許有任何狀況傷害到新竹市民。最後高虹安正式宣布即刻退出台灣民眾黨。謝謝各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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