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蘇偉碩在2020年曾公開「反萊豬」,當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退輔會)特別發新聞稿,指控蘇偉碩的反萊豬言論不實、無科學依據,又指控蘇偉碩對同事行語言暴力,因此將蘇偉碩年度考績核列丁等並免職。蘇偉碩以退輔會侵害名譽權,提告要求國家賠償100萬元,一審判決蘇敗訴,蘇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蘇偉碩考績、免職等個人資料與澄清新聞稿無關,不符合個資法基於特定目的得利用個資之情形,審酌後改判退輔會應賠償2萬元。
回顧整起案件,蘇偉碩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曾提到,萊克多巴胺毒性恐是搖頭丸的250倍、可透過空氣驗到,對此,退輔會在2020年12月時發布新聞稿,表示蘇偉碩已從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精神科離職,勿再以「榮總醫師」身分發表有關萊豬不實、無科學依據言論。新聞稿更提到他曾違反公約紀律、對同事行使語言暴力、年度考績核列丁等、免職。
蘇偉碩主張,退輔會不是食安、衛生等主管權責機關,卻指責他有關開放萊豬進口的言論,無專業背景、無科學安全依據,損害他身為醫師、引用國際科學期刊而為言論的名譽;再來,退輔會在新聞稿中揭露他考績丁等、免職的獎懲紀錄,已涉及洩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害他隱私權、名譽權受損。
一審指出,退輔會所發布新聞稿內容,皆依據當時有效存在的「行政處分」及「食藥署資料」,且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的評論,沒有過失或是故意侵害蘇偉碩的名譽權,因此判蘇偉碩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