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公司續約不成潑漆毀彩虹眷村 台中市府求償敗訴

台中彩虹眷村的彩繪已遭承包商破壞。圖/取自台中觀旅局
台中彩虹眷村的彩繪已遭承包商破壞。圖/取自台中觀旅局

由「彩虹爺爺」黃永阜一筆一畫創作出的台中彩虹眷村吸引許多觀光客到訪,但如今恐成絕響。和台中市文化局簽約認養維護彩虹眷村的「彩虹文創公司」因為不滿文化局不再續約,竟帶人潑漆損毀彩虹眷村。台中市府對彩虹文創提告求償,日前台中地院一審,認為文創公司有改作彩繪權,難認潑漆是侵權行為,判市府敗訴,全案可上訴。

台中市府於2013年12月因土地重畫取得南屯區相關土地,並於2018年7月登記取得8筆地上物所有權,因「彩虹爺爺」黃永阜持續用油漆彩繪建物,為該處賦予新生,市府決定展緩拆除該建物,並於2014年1月接管後,規畫開放為「彩虹眷村」成為台中市知名景點。

市府為保存「彩虹眷村」彩繪, 2017年8月和黃永阜簽訂「台中市南屯區彩虹村認養維護契約書」,約定由黃永阜認養建物至2022年7月31日,期間由黃永阜與其代理人彩虹文創負責人魏丕仁負責管理維護。

2022年,彩虹文創與市府續約不成,魏丕仁竟與其子、員工共8人在契約期滿前一天以倉促、不勻手法潑漆覆蓋牆面,使黃永阜的創作遭毀。市府控訴魏丕仁等人侵權,對彩虹文創及涉案8人共求償150萬元。

彩虹文創辯稱,認養期間多次變換彩繪圖案,文化局皆不曾置喙,其在認養契約期間內的粉刷行為,是屬契約管理、使用,並非不法侵害。且黃永阜已將著作權轉讓給魏丕仁。

台中地院認為,認養期間內黃永阜授權魏丕仁依約管理建物,也能變更、塗改彩繪,魏丕仁等人將彩繪作品以油漆塗抹覆蓋行為,難認有何侵害文化局權利故意、過失,也不具不法性。該行為也未導致建物外觀價值較認養前減損,無侵權行為可言,認定文化局求償無理由,判處駁回。

然而黃永阜在生前就曾指控魏丕仁騙老人家不懂,簽訂契約拿走他的創作不還給他,憤怒稱魏丕仁是「壞人」。今年1月,黃永阜高齡101歲辭世,充滿童趣的創作被毀,如今也找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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