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專論】賴清德以打貪提振滿意度 但喪盡司法公信力

總統賴清德8月30日出席軍人節暨全民國防教育日表揚大會。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8月30日出席軍人節暨全民國防教育日表揚大會。圖/中央社

鄧哲偉 /中華泛藍協會秘書長

賴清德上任百日,施政表現平平,從民調數據來看,證明並無突出之處。

特別是兩岸關係持續緊張,加上賴不接受少數政府的事實,強力與在野對抗,造成朝野對立危機,這些都是賴政府自找的最大難題。

賴清德的打貪是為掩蓋其施政不力

賴政府似乎覺得在施政平平下,打貪是一「興奮劑」。因此,上任以來,一連串著手調查及起訴政治人物的貪污案件;為了不落人口實,涉嫌貪污的政治人物,不管職務高低,不分藍綠白顏色,賴政府要求「檢調廉」查辦。一時之間,打貪儼然成為賴政府的執政主軸;所以賴清德打破蔡英文任內,經常不受訪的慣例,上任百日就接受國內媒體專訪,強調打貪是「不分政黨,只要有證據就偵辦。」事實上,打貪主要是為了挽救執政的低迷。

策略上,賴清德的打貪,是先對自己人開刀,避免外界批評其「辦藍白、不辦綠」;而且檢調廉辦案不手軟,例如貴為黨內大老曾是直轄市長及行政院副院長的鄭文燦,在羈押上「三進三出」法院;又如賴系自家人「台南幫」立法院林宜瑾委員,也成了「陪葬品」;更何況是在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或是國民黨籍縣長的楊文科、立委鄭天財等。有人說這樣做,其實是爲了形塑賴的權威角色,尤其對於民進黨派系政治的特色,已經有人批評,到最後民進黨內真正存在的派系就是「賴系」。順賴者昌,逆賴者亡!

媒體有報導,檢察官偵辦立委以上等級的政治人物,一定會由檢察總長向總統報告,讓總統充分掌握案件偵辦進度,且可以隨時調整辦案時程,前後挪移,除了收到震懾作用,也避免升高政治衝突或爭議。因此,賴的打貪除了鞏固自己權力地位,整肅異己,壓制在野,不是真正為了彰顯司法公道與正義。活生生地以司法手段,達成其政治目的,賠上的反而是人民對司法的「公信力」!

賴把司法當成工具成為政治鬥爭遮羞布

柯文哲被傳喚、當庭逮捕,前後被羈押達72小時,儘管程序上北檢堅持其合法性,但民眾已經對於司法的公信力產生高度懷疑;再加上開「羈押庭」後,法官認為檢方所提證據,並不明確到證實柯文哲有所涉入「京華城案」的「重大嫌疑」,而予以當庭裁示「無保請回」。原本外界認為檢方「一定」掌握具體證據,柯文哲確有涉嫌「圖利」或「收受賄賂」,才敢「當庭逮捕」及「申請羈押」,結果「無保請回」似乎印證了外界認為賴政府迫害柯文哲,正是「先畫靶,再射箭」,賴政府把司法公信力變成為政治鬥爭的 「遮羞布」!

政府真心反貪,絕對會獲得老百姓的支持。中國大陸總書記習近平剛上任時,就以寧可「得罪千百人、不負十四億」的使命自許,而開展史無前例的反腐敗鬥爭,穩固習的領導地位。賴清德似乎是有樣學樣,但民進黨長期批評習的打貪,是為了自己的獨裁專制,同樣的標準,賴清德的打貪,也是為了自己的獨裁專制?

筆者支持打貪的行動,但不相信賴的打貪單純是為了公平正義,以司法公信力有關的大法官提名人為證,很明顯的幾乎都是賴對自己人的酬庸,看起來就是為了馬上要總統到立法院報告、備詢的「國會改革五法」,大法官釋憲案做出「違憲」解釋,所做的安排,賴的私心相當明顯。

台灣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度最低,因此對司法的改革一直是民眾引頸期盼的。但像柯文哲、鄭文燦,前者是第三大黨主席,因不願「夜審」,而被當場逮捕;後者則三進三出法院,最後才以「天價」的保釋金繳交後才免於被關。假設是一般民眾面對檢調廉的偵查,豈有任何招架之力?

清廉政治,是國家重要基石。蔡英文執政時期,對許多貪汙腐敗的事件置之不理,以致使民進黨與貪腐畫上等號。筆者認為賴清德上任後應該想洗刷民進黨的汙名,但打貪畢竟是比較消極地施政;積極施政應該是為國家富足,產業繁榮及民生福利為目標。準此,蔡英文時代留下一些爛攤子,如缺電、缺工、缺人才、缺水、缺地等「五缺」問題,以及和民眾生命財產最相關的淹水、低薪、教育、衛生、房價、能源⋯等諸多問題,可能比打貪更重要。賴施政百日,積極施政無所作為,卻對欠缺司法公信力的打貪「獨厚之」,真是令人失望至極啊!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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