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豐原葫蘆墩公園X型斜張跨橋2015年竣工,但結構被鑑定出有安全之虞,在補強作業完成前無法通行啟用。不料豐原區公所與施工廠商各執一詞,公所拒付尾款、雙方互告,使X型跨橋工程延宕至今,完工跨橋儼然成為空中廢棄物,更是「豐原人的痛」。
此案在2016年前市長林佳龍任內,經台中市審計處抽查,發現該跨橋工程動工前未申請使用河川用地,還變更設計,包商也未依契約施工,工程存在多項缺失。2017年,台中市結構工程技師公會鑑定橋樑安全性,又發現橋塔底部、帽樑銜接處彎矩強度,不符合結構規定。
2018年再被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糾正,市府僅憑設計監造建築師提供的「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證明書」,就採信其鋼索直徑由原設計圖的52公釐,縮小到38公釐,不影響結構安全。還逕自同意豐原區公所呈報的「減價收受」辦理,輕率處理,導致雙方纏訟至今,工程也沒有後續進展。
據悉,該跨橋由台中建設局編列5000多萬經費,交給豐原區公所發包,因跨橋完工後都還沒驗收,公所便扣留1000多萬尾款,並要包商「減價收受」。但減價收受一般適用於「驗收結果不符規定,但不妨礙安全及使用需求亦無減少效用,經檢討不必拆換或拆換確有困難者」,所以廠商不願接受,致案件仍在訴訟中。
對此,市議員陳清龍表示,完工近10年卻不得開放通行的跨橋是「豐原人的痛」,要求市府向法院申請進行補強讓民眾可以利用,或是直接申請拆除。不過建設局表示,該跨橋現階段仍有結構風險,不宜開放通行,補強或拆除重建也要等到訴訟後才能評估並著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