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棟專聯】簽訂兩岸和平協定符合中華民族利益

前總統馬英九於2011年10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重申政府推動兩岸簽訂和平協議沒有設定時間表。圖/總統府官網
前總統馬英九於2011年10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重申政府推動兩岸簽訂和平協議沒有設定時間表。圖/總統府官網

張偉棟/上海市公共關係研究院研究員

最近,總統賴清德在出席一場公開活動時再次提出所謂的「兩岸互不隸屬」,甚至認為臺灣的和平與穩定絕不能寄希望於他人,台灣必須要「以備戰來避戰,以實力保和平。 」他還聲稱,臺灣的和平只能依靠自身實力,一紙協定靠不住,台島「絕對不可能和大陸簽和平協定。」這給緊張低迷的兩岸關係又蒙上一層陰影。

兩岸和平協定符合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 2005年4月29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與赴大陸進行「破冰之旅」的時任國民黨主席連戰達成了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的五項共識。其中,第2項為「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 建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這是本世紀兩岸首次提出要簽訂和平協定。 此後,大陸在各種場合多次表示,希望簽訂兩岸和平協定。

「胡連會」後,胡錦濤在2007年10月15日中共十七大的政治報告和2008年12月31日《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紀念座談會上都呼籲,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習近平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後,在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中也再度提出,「希望兩岸商談建立軍事互信及協商達成和平協定。」這是因為,早日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儘快達成和平協議,不僅符合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而且也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

馬英九先生曾多次回應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兩岸和平協定並非是統一協定。 2008年,馬英九先生在競選總統時曾提出,要與大陸簽訂和平協定,由此獲得較高的支援度。另據台灣媒體報道,連戰先生在他回憶錄中也表示,其實2012年馬英九先生於競選連任的前夕,在他過境美國時曾提出,未來可推動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主張,一度引起廣泛的討論和支援。 不過,後來也許因為多種原因,馬英九先生在臺灣的8年主政期間,最終沒有與大陸簽訂兩岸和平協定。當馬英九先生卸任後在回應媒體相關提問時表示,因為要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話,可能要花的功夫比較多,所以不如先簽一些與民生有關的協定。馬英九還說,他任內一共與大陸簽署了23個民生相關協定(並認為這些都是兩岸和平協議的基礎,甚至是其中的一部分),等到時機成熟再來簽訂兩岸和平協定也還來得及。 但是,這個成熟的時機至今沒有出現。

我們必須指出,兩岸和平協定並非是統一協定。 但是簽訂兩岸和平協定,最重要的是可以穩定人心,有利經濟發展。  和平協議的內涵無非包括兩個最重要的內容。 一是,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堅持兩岸和平發展; 二是,反對分裂國家,堅持走向統一。 前者是兩岸和平的基礎條件,後者則是不使用武力的根本保證。 如果只講和平,沒有後者,那必然會助長「台獨」勢力的挑釁和破壞,和平最終會成為一句空話。 當然,後者只是講方向,講終極目標,並非不顧客觀條件,不顧島內的主流民意,主觀地命令式地要求統一。 所以,兩岸和平協定並非是統一協定。

賴清德民進黨當局不要錯失有利時機,徹底關閉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大門。 就目前兩岸和國際的實際情況而言,一方面,本世紀以來兩岸在經濟、軍事、科技等一系列領域,無論是在體量還是品質上,大陸都已經在各方面對臺灣形成了絕對優勢,臺灣不可能在兩岸實力對比如此懸殊的情況下實現獨立,更不可能通過發展軍事力量,靠實力來實現「台獨」。 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當今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這是大義所在、人心所向。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國際及地區組織都與中國政府和人民堅定地站在一起,堅決支持中國反獨促統的正義事業。 中國的完全統一是歷史大勢,是任何人都無法阻擋的。

由此,假如賴清德民進黨當局一定要「以備戰來避戰,以實力保和平」,甚至不相信一紙協定,絕對不可能和大陸簽和平協定。 那麼,等於是罔顧兩岸關係和國際政治的現實,完全拒絕大陸一再強調堅持和平統一作為兩岸統一首選的善意和誠意,甚至不斷挑釁一個中國原則的底線,必然將台海引向兵兇戰危的境地。 在此,希望賴清德民進黨當局以民生為重,要為臺灣同胞謀利造福,不要喪失改善兩岸關係和兩岸進行和平協定談判的籌碼與機會,徹底關閉兩岸簽訂和平協議的大門。 否則,不僅不符合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而且也必將危害2300多萬臺灣民眾的實際利益。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