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委員年領135萬卻耍廢 在野提案改「無給職」 聯席會通過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9日聯席審查原民會組織法第3及第4條。圖/截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9日聯席審查原民會組織法第3及第4條。圖/截自國會頻道

原民會族群委員近年來被稱「只在跑地方紅白攤」毫無功能,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更爆料指其年領135萬元高薪,但遴聘資格竟只要「熱心族群事務」,連履歷表都不用;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鄭天財提案將族群委員改為無給職,今天(9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協商,最後在野立委以人數優勢通過表決。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今日併案審查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國民黨籍立委鄭天財「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及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鄭天財表示,現行《原民會組織法》第3條未明定原住民正副主委應由山地或平地原住民擔任,以至於從2007年到2023年,歷任3任總統,主委都是平地原住民,無法公平兼顧所有原住民權益。

不過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認為,光是「平地」、「山地」的區分,就已經不是一種進步的作法,就像之前國軍將領要填寫籍貫,也被認為是一種貼標籤。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也說,兩者輪流雖有其美意,但執行上有難度,萬一某一位上任一個月就因為桃色風波而離職,另一邊還得立刻補人。他的說法引發在場立委一陣笑聲。 最後與會立委同意第3條予以保留,送政黨協商。

不過第4條就引起熱烈討論。提案的鄭天財表示,現行條文明定原民會各族群代表委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早年也確實都是如此;但是近年聘用的委員較具政治性,未具族群代表性,宜改為無給職。

另一提案立委高金素梅表示,現行聘用族群委員,大多由原民會主委選定,過去就有和部落分歧的事件。且有些部落本身就有民族議會,能由下而上反應部落聲音。族群委員每月薪水8萬1540元,是副處長、議員等級的薪資了。她質疑為何給原住民的禁伐補償每月5千元,原民會都不願意付,而族群委員在地方上只是跑婚喪喜慶紅白攤, 並沒有像民進黨立委講的「陪部落會勘」等工作,原民會卻願意付薪水呢?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表示,現在終於了解為何民進黨要砍三讀通過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經費,原來是要酬庸。如果族群委員的薪水可以這麼大方花,那拜託禁伐補償的預算趕快編一編,總預算案也不用卡在那邊。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強調說,不應用「酬庸」字眼形容族群委員,族群委員有其功能,不該是無給職,該給就給。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其實要砍掉族群委員薪資,對原住民立委是很大的壓力。但是這些族群委員有經過選舉嗎?有經過國家考試嗎?若說他們的定位是機要,但原民會本身沒有機要嗎?用公帑養這些人,有失公允,要不然也要全面檢討遴聘機制。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原住民族群委員的月薪不只高金素梅說的8萬多,他問了原民會,今年度16位約聘委員人事費是2200萬元,等於每人年薪135萬。現在年輕人要拚高考、普考,才可以擠進國營企業拿到這個薪水,你叫年輕人做何感想?再提到遴聘要點,只要「熱心族群服務」就可以,今年委員的審查會議是7月5日,審查15人只花了1小時,連履歷表都不用交,只有名單,這叫甚麼嚴謹?再看看他們的身分,有的是民進黨後援會執行長,有的是立委助理或特助,或是代表民進黨參選卻落選者,一片綠油油,這叫甚麼專業?被批評是酬庸、養樁腳,還有甚麼好說。因此他堅持這一條不要送協商,而要表決。最後表決結果,在場20人,贊成11人 反對9人,照2位提案委員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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