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被美國國防部列入「中國軍工企業」清單,發起制裁,大陸商用無人機企業「大疆創新」(以下簡稱大疆)18日對美國國防部提起訴訟,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Lloyd Austin),以及美國國防部負責工業基礎政策的助理部長泰勒-凱爾(Laura Taylor-Kale)都被列為被告。
大陸《環球時報》21日報導,指取得一份長達56頁的大疆訴狀,詳述美國國防部將其列為「軍工企業」的不合理性,以及美國國防部種種違反美國法律的做法,對美國國防部將大疆指定為「中國軍工企業」的決定提出質疑,因為大疆既非解放軍擁有,也不受解放軍控制,僅銷售「消費級和商業級」無人機,而非軍用無人機。
訴狀裡還提到,大疆透過外部法律顧問,在超過16個月的時間裡,試圖與美國國防部溝通,以了解指控大疆的理由,要求獲得行政記錄,並向美國國防部提供事實,證明大疆不是法定標準下的「軍工企業」。
另外,早在2023年7月27日,大疆即提交一份「全面除名請願書」,指出美國國防部有法定責任「根據最新可用資訊,持續地從列表中刪除」相關企業,要求將大疆從軍工企業名單中移除。
大疆也表示,在未通知的情況下,美國國防部於今年1月31日,再次將大疆指定為「軍工企業」;9月6日,大疆在確定沒有其它合理選擇後,通知美國國防部,該公司計劃尋求司法救濟,此時美國國防部才提供一份「禮貌性」的內部報告副本,包含將大疆指定為「中國軍工企業」的完整理由。
大疆認為,美國國防部這份2023年11月的報告,完全不足以支持對大疆是「軍工企業」的認定,採用了錯誤的法律標準,混淆了擁有常見中文姓名的人物,並依賴陳舊的所謂「事實」和缺乏說服力的關聯,都遠不足以證明大疆是「軍工企業」。
大疆也舉證,其產品經過第三方諮詢公司的分析,已驗證其數據安全性、隱私保護措施,其中,美國內政部、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國土安全部以及國防部都進行過類似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