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的遺珠?小水力潛力1100萬瓩 政策卡關難突破

台灣政府不用核能,但水力發電卻跟不上用電缺口。圖為宜蘭的水力發電站。圖/記者林瑞益攝
台灣政府不用核能,但水力發電卻跟不上用電缺口。圖為宜蘭的水力發電站。圖/記者林瑞益攝

在核電機組陸續除役,政府力推非核家園之下,尋求多元再生能源補足電力缺口,其中,小水力發電因具備穩定出力與不占用土地等優點,被視為具潛力的替代方案。不過,實際推動至今進度有限,場址開發、法規限制與設備適用性等問題,仍是小水力推展的主要障礙。

目前台灣小水力發電總裝置容量僅占整體再生能源比重極小,根據經濟部盤點,全台小水力潛力超過1100萬瓩,理論上足以補足目前核電除役後約515萬瓩的缺口。然而,截至今(2025)年,真正完成商轉的小水力案場僅十餘處,規模有限。

以宜蘭三星鄉安農溪一帶為例,業者在灌溉渠道設置微型水力電廠,利用上游水力廠排放的尾水再次發電,雖裝置容量僅百瓩,但已能供應百餘戶家庭用電。該案已與企業簽訂綠電購售合約,是目前少數穩定運轉的小水力示範點。

在雲林地區,農田水利署也在部分灌溉圳路設置跌水工小水力設施,採非侵入性設計,維持水源流用功能,同時產出穩定電量。目前部分設施每年可發電約百萬度,成為地方型分散電力來源。

不過,相關場址仍以農業用水系統為主。據了解,十多年前曾評估47處潛力場址,推動進度有限。去年行政院通過小水力旗艦計畫,並由經濟部設立推動窗口,但至今開發速度仍緩,業界反映實務協調與行政效率尚待提升。

發展水力發電的障礙包含水權、法規問題。小水力開發常涉及跨部會審查,水權申請、饋線佈設與環評審查程序繁複,地方政府與中央主管機關標準不一,增加申設不確定性。此外,部分地區河川流速變化大、泥砂多,也造成設備適應困難。國內小水力設備大多仰賴進口,對本土環境的耐久性與效率仍有技術瓶頸。

水利署表示,目前已有17處案場商轉,另有5案申設中,今年另評估27處新潛力場址。未來將視條件推動相關開發,是否具備饋線、水量、水權等條件,仍需由業者逐案評估。

小水力被視為低碳、可地區化發展的再生能源之一,尤其在農業渠道、排水系統與尾水利用上具發展空間。經濟部將持續透過窗口整合協調,加快推動已具備條件的案場落地,以擴大再生能源比例,並強化電力供應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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