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熱血柯粉,近日前往髮廊,要求設計師將他的後腦勺「剃上」柯文哲的頭像,而且還要加上「1號」,設計師事後將這段剃頭過程貼上臉書分享引起網友討論。不過,彰化縣選委會表示,如果投票日當天頂著這樣的髮型前往頭票,會因為違反相關規定,無法進入投票。
一位髮型設計師6日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分享一段理髮影片,內容是一名柯粉為了參加民眾黨在台中的總統造勢大會,特別拿著柯文哲的頭像照上門,要求設計師可以在其後腦勺「複刻」同樣畫面,設計師只好將窠的頭像照片掛在客人後頸部,然後開始「展現功夫」。
經過設計師一輪修整,總算將柯的臉部輪廓、眼神、眼鏡和西裝,最後完整將柯文哲頭像「移植」到客人後腦,並在側邊各加上一個「1號」,該名客人也相當滿意。
但彰化選委會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違者將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投票日當天佩戴有候選人姓名、號次、影像等資訊的宣傳物品,恐涉及助選,屬違法行為。
而且投票所內或附近也不得拉票、發送傳單、寄送簡訊,或張貼、懸掛或豎立選舉標語、旗幟及任何與候選人有關之宣傳物。若民眾後腦刻著候選人圖像,必須遮蔽,否則將構成競選或助選,不僅觸法,也不能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