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馨女醫「不慎刺穿子宮」害患者喪命  判決出爐

禾馨新生婦幼診所劉姓醫師,在手術過程中不慎刺穿患者子宮導致對方喪命。圖/取自Google街景  
禾馨新生婦幼診所劉姓醫師,在手術過程中不慎刺穿患者子宮導致對方喪命。圖/取自Google街景  

台北市大安區禾馨新生婦幼診所1名劉姓女醫師,2023年9月間為一名患者進行子宮鏡手術時,不慎以器械刺穿患者子宮與右側髂動脈,造成對方腹腔大出血致死。事發後劉女離開院所,並向家屬道歉認錯,與診所連帶賠償家屬1050萬元和解。台北地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劉女7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據悉 ,42歲的劉醫師去年9月14日早上8點多左右,替李姓女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時發生醫療疏失,未注意刮杓須深入子宮腔內才可操作,不慎刺穿患者子宮,以及從腹主動脈輸送血液到骨盆與下肢的右側內髂動脈,造成李女腹腔內大出血,心跳及血壓驟降,緊急轉至台大醫院救治後,仍於同日下午1點41分許宣告不治。

案件發生後,李女丈夫提告劉女,劉女到案認錯表達悔意並積極與家屬調解,家屬同意以1050萬元和解,劉女與診所已連帶支付700萬元,餘款從2025年1月起按月支付70萬元直到付清。另外,台北地院法官審酌劉女認錯深表悔意、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且無犯罪前科,本案為過失所致,法官准許檢方聲請,改採認罪協商程序審理,依過失致死罪判處7月徒刑,緩刑5年,若未履行和解條件則撤銷緩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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