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殯儀館員工猥褻女死者拍影片 違背倫理遭判6月

機關一名約聘人員2019年竟伸手摸死者胸部,並拍攝相關影像,行徑變態。圖/取自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臉書
機關一名約聘人員2019年竟伸手摸死者胸部,並拍攝相關影像,行徑變態。圖/取自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臉書

台中市37歲林男先前擔任生命禮儀管理處約聘人員期間,在殯儀館女廁涉嫌偷拍遭判4月,沒想到林男變態行徑不只一樁,警方查出,林男在遺體化妝室巡邏時,竟趁四下無人對一名女遺體襲胸,還以手機拍下相關照片及影片,林男遭逮後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近日依違反《污辱屍體罪》處以6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林男2018年至2019年在台中市崇德殯儀館擔任約聘人員,2019年1月8日中午,林男執行巡邏職務至遺體化妝室時,發現游姓女死者在遺體化妝室內,他見只有遺體與他同處一室,竟拿起手機拍攝死者臉部,林男還不滿足,竟伸手觸摸遺體胸部,還將過程全部拍攝下來,包括照片及影片,褻瀆遺體行徑離譜;林男變態行為最後被發現,遭免職並被台中市警局二分局移送台中地檢署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持,法官認為,林男竟趁職務之便污辱屍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考量他對犯行坦承不諱, 態度尚可,法官最終依《污辱屍體罪》判處林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並將作案用手機沒收,可上訴。

判決書還提到,林男在2019年5月起,便在崇德殯儀館女廁內,偷裝掛勾式密錄器,拍攝女生如廁影像,一名女子6月26日發現異常後急忙報警,警方於同年7月拘提林男,林男也被生命禮儀管理處免職,現為自由業。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承認犯案,法官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4月確定,可易科罰金。

延伸閱讀

熱門文章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