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柯文哲遭求重刑「10年起跳」 明共起訴11人

據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26日將遭求處10年以上重刑。圖為台北地檢署日前再度提訊柯文哲(右)。圖/中央社
據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26日將遭求處10年以上重刑。圖為台北地檢署日前再度提訊柯文哲(右)。圖/中央社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以及柯文哲擔任民眾黨涉政治獻金侵占等案,有媒體報導指出,預計明天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同步移審在押的5名人犯;檢方起訴時,會對柯文哲具體求處違背職務收賄罪法定10年起跳重刑。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查無犯罪證據,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查無違法跡證,雙雙過關。

今年5月,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告發柯文哲,涉嫌圖利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擴增京華廣場改建容積率涉貪,檢方立案指揮廉政署蒐證,數度發動搜索。

偵查期間,檢察官聲押柯文哲、沈慶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應曉薇助理吳順民7人獲准;吳順民、朱亞虎偵查中認罪,獲聲請具保500萬元、200萬元停押。

媒體報導指出,預計明天出爐的起訴資料含括京華城、政治獻金2大塊犯罪事實,檢察官治罪適用法條有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收賄罪、圖利罪;刑法的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及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等。

據了解,由於柯文哲未認罪,起訴書以大篇幅論告柯文哲的罪行,從重依法定刑最低基準,對柯文哲具體求處10年以上重刑,迄今收押中的被告也分別具體求刑;羈押中被告有人坦認犯罪,案子移審後有交保可能。至於陳佩琪雖處理可疑款項,但查無犯罪證據,至今仍是案子的證人;黃珊珊有涉獵京華城案,但查無違法跡證,雙雙過關。

偵辦團隊起訴書本月初定稿;檢方認定,柯文哲在京華城、政治獻金2部分案情中獲得的不法利益驚人,尤以後案為甚。

依台北地院分案規則,京華城案起訴法條包含貪汙加洗錢,起訴移審後,全案將分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承審。

稍早民眾黨總召黃國昌也表示,各界預期北檢本周就會起訴柯文哲,這早就不是秘密,他並強調自己非常期待北檢公布起訴書,「要開記者會起訴柯文哲,不要只給媒體ppt,起訴書一起公布,證據清單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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