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評論】中華民國行憲聖誕節?

12月25日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但在民進黨心目中,聖誕節似乎更重要。圖/取自國史館官網
12月25日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但在民進黨心目中,聖誕節似乎更重要。圖/取自國史館官網

黃奎博/政治大學外交學系教授

12 月25日是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正巧也是以天主教、基督教為主的聖誕節。

今年是行憲第77周年紀念。根據民國113年修正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行憲紀念日只紀念不放假,全國應懸掛國旗,「中央及地方政府分別舉行紀念活動,各機關、團體、學校亦得分別舉行紀念活動」。

從民國52年到民國99年全台灣地區還沒有周休二日時,行憲紀念日放假一天。之所以放假一天,官方理由是因為要加強國民對於憲法價值的體認,臆測的理由是,除了官方理由,也可能因為先總統蔣中正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所以當聖誕節逐漸在民間形成一小股氛圍時,相關決策官員搭著行憲紀念日的便車,技術性地將聖誕節那天列為假日,並無壞處反而可能有好處。

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可謂歷經千辛萬苦。國父孫中山在《建國大綱》規劃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軍政時期要由掌握軍事大權的行政部門先安內,然後在民國20(1931)年有了〈訓政時期約法〉,但當時面臨日本皇軍發動「918事變」並旋即占領中國東北、建立「滿州國」的危機,所以所謂的訓政幾乎沒有合適的時間和空間。

民國25(1936)年5月5日,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亦稱「五五憲草」),但對日抗爭隨即爆發,所以制定憲法的進展再次延誤。

後來經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協商,由民社黨的張君勱(有憲法之父的美譽)根據「五五憲草」及各黨派意見,主持起草《中華民國憲法》文本。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在民國35(1946)年12月25日,於南京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隔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實施。

《中華民國憲法》在台澎金馬自由地區這幾十年來不斷的實踐、修正,包括釋憲文在內,已成為政治民主與穩定的基石。撫今追昔,這部憲法著實來之不易,而紀念行憲的意義也在此。

不過,隨著主張「去中(華民國)化」的民進黨執政,行憲紀念日不僅在光芒上遠遜於聖誕節,而且已經到了中央要員幾無人聞問的情形。所謂的恪遵憲法,也是選擇性的行為,而且快要到了堂而皇之的地步。

例如,幾乎查不到前總統蔡英文任內對行憲紀念日的發言、紀念,但對可以拉近與民眾距離的聖誕節則是以社群媒體作為媒介踴躍發言、慶祝。

現任總統賴清德在本文完稿前,只有透過社群媒體發言祝大家聖誕佳節平安。若思及他在競選總統的政見發表會中曾說,「中華民國是神話」、「把中華民國(憲法)當作是兩岸的護國神山,這到底是要促進和平,還是要給台灣帶來災難?」,應可推知他對於行憲紀念日的真正態度。

但在前一陣子的立院職權行使法釋憲案辯論中,賴清德的委任律師確說,若憲政秩序被破壞將不可回覆,所以「可不可以違憲一下下就好?當然不行。」讓人不知這究竟是代表誰的意思,搞得人好亂。

憲法第一條明示,「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所以,為政者可否切實遵憲以安內,不要把聖誕節看成遠比行憲紀念日重要,好像在過「行憲紀念聖誕節」似的,也不要再搞什麼「中華民國台灣」、「台灣行憲紀念日」、「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目前的名字叫中華民國」這種不符憲法的名詞或欲蓋彌彰的障眼法,好讓全台澎金馬民眾能團結在中華民國及其憲法、國旗之下?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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