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案自9月5日遭羈押禁見至今,北院今(27日)上午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對此,北檢表示,等收到裁定理由後會依法提出抗告。另外,由於北院禁止柯文哲接觸同案的被告及證人,但包含柯文哲妻陳佩琪及多名民眾黨公職皆為本案證人,因此北院補充「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須外」,讓柯文哲可「合法」與陳佩琪、民眾黨公職聯絡、見面。
北院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在台北市大安區的住處,且自2024年12月2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同時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如果有違反情事或有新事實認為有羈押原因與必要者,都可能構成再羈押柯文哲的理由。
但因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及眾多民眾黨黨公職都被列為證人或被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補充,除日常家庭生活與工作之外,柯文哲不得與同案被告及證人有任何接觸。法院也已將補充函文分別通知包括柯文哲在內的檢察官、辯護人、被告。
台北地院指出,原先針對柯文哲及其他五名被告作出「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的裁定,以防被告串證、滅證。補充則將「日常家庭生活」和「工作所需」視為例外,讓柯文哲可合法與其妻子陳佩琪及民眾黨公職聯絡。
今天上午,民眾黨籌到錢後,由黨團總召黃國昌妻子高翔擔任具保人,幫柯辦理交保。黃國昌表示,總要派信任的人去做這件重要的事,並強調「絕對不會用台灣民眾黨的錢」,柯是公私分明的人,不會允許拿黨的錢去幫他辦交保。
外界好奇3000萬如何籌措而來?黃國昌今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這件事在過程中要感謝非常多朋友群策群力,「我做事情是很有計劃的」,大家順利把柯文哲接出來,這才是最重要的事。被問到有無幫出3000萬元,黃國昌說「沒有」,並指黨沒有出錢,「絕對不會用台灣民眾黨的錢,請大家放心」,他已公開講過,柯文哲是一個公私分明的人,柯也不會允許拿黨的錢去幫他辦交保,相信柯也捨不得這麼多支持者,還要籌錢幫她辦交保,民眾黨黨公職、很多支持的朋友,謝謝大家群策群力。現場媒體追問為何派太太去具保?黃國昌說,因為結束後,大概已是今天早上清晨4、5點,總是要找一個自己信任的人去做這件最重要的事。
另外,柯文哲的妹妹柯美蘭在群組號召「小草」捐款,以籌柯文哲的交保金。對此,民眾黨證實此事。民眾黨解釋,在得知此事後,已立即與柯美蘭溝通並停止此行為。未來也不會動用這筆款項。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