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再開庭 檢證金流完整 拿柯案喻「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的涉貪案一審於今天上午開庭。圖/中央社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的涉貪案一審於今天上午開庭。圖/中央社

民進黨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任內涉貪,今年7月遭收押禁見,8月底遭起訴求刑12年,並以新台幣2800萬元交保。一審今(30日)再度開庭,鄭文燦的王牌律師團提出10個論點,並質疑檢察官不專業。對此,承辦檢察官陳嘉義表示,此案的金流、人證及會議紀錄非常完整,更以「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似以此暗諷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的北檢團隊。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召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鄭文燦今天上午約8時58分就抵達法院,在律師陳永來的陪同下進入法院開庭,面對媒體提問則不發一語。

在庭上,鄭文燦的辯護律師何祖舜率先發言表示,因鄭文燦曾擔任8年的桃園市長和近1年4個月的行政院副院長,是台灣社會公認的重要政治人物,所以此案備受外界關注,希望法官能給予鄭文燦更多的耐心與客觀的理解,讓鄭文燦有充分的時間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何祖舜指出,檢察官起訴鄭文燦與行賄人間存在的職務上行為對價關係,自始客觀上都不存在,鄭文燦並無收受賄賂的犯意和行為,也無職務上配合的行為存在。在起訴書中所載的犯罪事實,存在許多檢察官的個人臆測、先後紀載的矛盾和錯誤引用都市計劃流程。

何祖舜強調,檢察官竟以夾敘夾議的方式帶入個人臆測和主觀判斷,來混淆事實的客觀性,這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另外,起訴書記載的犯罪事實也出現前後矛盾和都市計劃流程的錯誤,令人質疑檢察官在偵辦此案時過於的草率,才會使起訴書的品質如此粗糙。

何祖舜質疑,檢察官今年5月28日才接辦此案,卻在短短的一星期內,也就是6月3日就發動傳訊、拘提、搜索和扣押等強制偵查作為。嚴重質疑一周的時間是否有辦法讓檢察官充分理解此案的都市計劃規範與程序,因為連他都花上2到3個月的時間,才能對此案的都市計劃規範與程序有基礎的認識。

何祖舜指出,鄭文燦當時被裁定羈押禁見的重要理由是擔心鄭文燦對於行政部門的實質影響力,影響公務人員在受訊問時無法根據事實陳述,但檢察官只採信對鄭文燦不利的證詞,對於有利的證詞隻字不提,可見檢察官已有個人定見,而非依照事實辦案,已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對此,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陳嘉義表示,人類是高智能生物,不能去脈絡化或單純化,且此案有完整的起承轉合,只要完整閱覽起訴書就能了解鄭文燦在職務行為上決議、發文等情節,還為重劃案打通關,且鄭文燦早不退、晚不退,卻在監聽外洩的關鍵點才退還金錢。

陳嘉義檢察官強調,鄭文燦收賄的金流、行賄口供、市府會議紀錄等都非常完整,甚至包含交付賄款和退款的金流都一應俱全。此外,陳嘉義檢察官還以「不是只有excel檔而已!」來暗諷近日起訴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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