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禁見,北檢於本月26日正式起訴柯文哲,北院原先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交保,但北檢抗告成功,北院2度裁定柯文哲可交保,不過保釋金從原本的3千萬元提高到7千萬元。北檢今(30日)下午5點證實,將依法對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4人交保部分提出抗告。
北檢於起訴書中指出,柯文哲涉嫌與沈慶京共同為了幫京華城改建案,增加不合法令的容積獎勵,因此無視官員與都委會反對意見,執意通過840%容積案,圖利京華城與接手開發的鼎越公司,柯文哲收受沈慶京行賄的1710萬元,應曉薇則是收賄5250萬元。
起訴書中提到,柯文哲與李文宗等人涉嫌利用肖像權授權金等方式從木可公司收受金錢,而木可公關則是利用販售競選小物名義,共同侵占選民捐給民眾黨以及幫助柯文哲參選總統的政治獻金6834萬餘元,另外還挪用眾望基金會資金827萬元作為競總活動與黨務支出,涉嫌公益侵占、背信兩罪。
北院昨日再次開庭,仍裁定柯文哲可交保,不過保釋金從3000萬提高到7千萬元,沈慶京提高到1億、應曉薇提高到3千萬、李文宗則是提高到2千萬,除原本的境管限制外,額外要求4人均須配戴電子腳鐐,且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需外,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與證人。
柯文哲為4人中最後一位完成交保,離開北檢。在柯文哲完成交保後的1小時20分,北檢證實會再次提出抗告。
◎《梅花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