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新圓/樂齡大學講師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自2017年立法以來,打著正義之名,實際上卻讓人覺得很邪惡,最明顯的例子,是2022年爆發的「東廠事件」。促轉會副主委在閉門會議中自比東廠,內部人員都看不下去而抖了出來,社會大眾因此更加明白,原來促轉會就是當權派的打手,毫無理想可言,委員們也清楚得很。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本身就不正義
不只執行面充滿了算計,連條例本身都缺乏正義。最大的爭議,在於將威權統治時期,定義爲自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起至八十一年十一月六日止之時期,起始點為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二戰告終之日,終點則為繼台澎地區於76年解除戒嚴後,金門、馬祖、東沙及南沙地區解嚴之日。
日據時代及之前,台灣並未實施民主,為何不算威權統治時期?1992年台澎金馬雖然全面解除了戒嚴,誰又能保證之後不會發生威權統治?
最近立法院審查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朝野吵得不可開交,主要爭執點,就是關於威權統治時期的界定。
由於促轉條例規定由文化部負責保存不義遺址,所以草案也將產生不義遺址的威權時期,限縮在促轉條例所定義的國民黨統治時期,當然會受到在野黨立委質疑。
《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是對歷史的極度不負責
明明就是為了修理國民黨而立的法案,執政黨立委竟然辯稱,若如大雜燴不明究理地將各時期的人權侵害一併納入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是對歷史極度不負責任。一樣是因侵害人權而產生的不義遺址,怎麼就會因統治者的不同而變大雜燴了?按照這種說法,那麼將荷蘭、滿清、日據、民國等不同時期的老房子,一併納入文資法,指定為古蹟,難道也是大雜燴?任意切割時代,選擇性地指定不義遺址,才是對歷史極度不負責任吧?
文化部長李遠要國民黨倒過來想,把不義遺址視作國民政府的自我反省。然而奇怪的是,國民黨從來就沒有反對保存不義遺址,修正威權統治時期的定義,又跟自我反省與否,有何關係?
類似當年促轉會的自比東廠,不義遺址的保存,已不再是純然的歷史或文化,而是沾染了政治企圖。民進黨想把不義遺址和國民黨劃上等號,如同給罪犯黥面,怎麼都洗刷不掉。一旦條例通過,執政黨勢必瘋狂地在各處指定不義遺址,壞掉的灑錢復原,消失的也要設立顯著指標,最好走到哪裡都看得到,留下「萬惡國民黨」的刻板印象,讓它永世不得翻身。
從這個觀點看,那麼執政黨立委所說的,將不同時期的人權侵害一併納入不義遺址,將破壞轉型正義工作的推進,不利對至今統治台灣的中華民國國家暴力做出檢討。真正的意思恐怕是,將破壞抹黑國民黨工作的推進,不利於民進黨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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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專論】民進黨的《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是給國民黨黥面
高金素梅(左)針對《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提出修法版本。圖/取自中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