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訴法》明生效恰逢假期 憲法法庭今是否裁定受矚目

總統府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前中)、幹事長吳思瑤(右)等人向司法院遞交暫時處分及釋憲案。圖/中央社
總統府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前中)、幹事長吳思瑤(右)等人向司法院遞交暫時處分及釋憲案。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昨日「壓線」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民進黨立院黨團隨即向憲法法庭遞交聲請《憲訴法》暫時處分補充說明。由於明天開始就是農曆春節假期,但《憲訴法》新制是總統公布後3天、也就是明日(25日)才生效,外界關注憲法法庭今天是否將做出裁定。

此前由於行政院針對《憲訴法》做出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依照規定總統必須在覆議遭否決後10天內公布新法,昨天就是公布期限,賴清德昨日上午隨即公布《憲訴法》第4、第30、第95條修正案。此前民進黨立院黨團於15日具狀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暫時處分,昨日賴清德總統公告後,民進黨團再向憲法法庭遞交補充說明。

由於《憲訴法》新制25日才生效,憲法法庭若今天做出暫時處分裁定,恐遭質疑「未生效法律無法處分」;大法官若認為此案具憲政高度,不應拘泥「生效後就無法開庭」,可能暫時擱置。另一可能是法律生效後,大法官年假加班審理暫時處分,但法界認為可能性不大。

此次修正重點主要是提高憲法法庭開庭及做出違憲判決的大法官人數門檻。《憲訴法》第4條修正案規定:「大法官因任期屆滿、辭職、免職或死亡,以致人數未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所定人數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

《憲訴法》第30條修正案規定:「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憲訴法》第95條修正案規定:「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大法官共15人,目前僅8人,總統賴清德總統首波提名7名人選全遭立法院否決。依照《憲訴法》新法,憲法法庭將無法評議、作判決或暫時處分;若要解除憲政危機,賴清德必須盡速提出立法院可同意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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