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團體於今(3日)上午赴中央選舉委員會遞交第一階段的連署書,共有19件,其中18位是針對區域立委,一件是針對新竹市長高虹安。對此,中選會表示,會依法處理,保證不會有差別待遇,同時,因日前立院三讀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尚未由總統公布,因此仍適用舊法。
民團今天上午送件時指出,目前通過第一階段的對象包含新竹市長高虹安、花蓮立委傅崐萁、台東立委黃建賓、雲林立委丁學忠、台中四區立委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南投立委游顥、新竹立委鄭正鈐、桃園六區立委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及台北立委李彥秀、王鴻薇還有新北板橋立委葉元之。
中選會說明,今天所接獲的罷免案件在進行初步確認後,如果符合提交規範,便會轉交相應的地方選委會進行核對。由於這些案件仍在程序中,選務機關暫不對具體個案發表評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新法公佈施行前所提出的罷免案,仍適用於舊的規定,這是根據公職選舉罷免法第131條的規定,因此選務機關會依上述條款進行處理,其他的部分則不方便回應。
中選會強調,所有的罷免案皆會按法律程序處理,不會有不公平的對待。至於當前送件的罷免案具體數量,截至今天早上10點,已接獲的19件罷免案中,包含18件立委罷免案以及1件縣市首長罷免案。
中選會表示,由於罷免團體已對外說明,媒體可考慮直接詢問個罷免案的領銜人,中選會基於行政中立和選務不語的原則下,不會進一步評論或回應,選務機關將依法辦理所有收件事宜和進行查對工作,有關程序的部分可參考公職選舉罷免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