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競專欄】解讀解放軍海軍艦艇迫近本島操演

張競/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2月26日解讀解放軍海軍艦艇迫近本島,劃設操演區並廣播呼叫周邊船舶迴避其實施射擊訓練操演;國軍艦艇接近監控並且透過國際海事通訊波套喊話驅離。事後國防部心戰文宣體系公佈兩份影像記錄,其中指稱共軍艦艇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56條以及第58條,附上相關條文如下:
第五十六條(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的權利、管轄權和義務)
  一、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有:
   (a)以勘探和開發、養護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資料(不論為生物或非生物資源)為目的的主權權利,以及關於在該區內從事經濟性開發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風力生產能等其他活動的主權權利;
   (b)本公約有關條款規定的對下列事項的管轄權:
     (1)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建造和使用;
     (2)海洋科學研究;
     (3)海洋環境的保護和保全;
   (c)本公約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二、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根據本公約行使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時,應適當顧及其他國家的權利和義務,並應以符合本公約規定的方式行事。
  三、本條所載的關於海床和底土的權利,應按照第六部份的規定行使。
⋯⋯⋯⋯⋯
第五十八條(其他國家在專屬經濟區內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專屬經濟區內,所有國家,不論為沿海國或內陸國,在本公約有關規定的限制下,享有第八十七條所指的航行和飛越的自由,鋪設海底電纜和管道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海洋其他國際合法用途,諸如同船舶和飛機的操作及海底電纜和管道的使用有關的並符合本公約其他規定的那些用途。
  二、第八十八至第一百一十五條以及其他國際法有關規則,只要與本部份不相牴觸均適用於專屬經濟區。
  三、各國在專屬經濟區內根據本公約行使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時,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應遵守沿海國按照本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與本部份不相牴觸的法律和規章。
⋯⋯⋯⋯
儘管前述兩條亦援引該《公約》其他條文,但因篇幅過大,在此不再附上;但整個關鍵在於「能否據此認定沿海國可禁止其他國家在沿海國專屬經濟區內實施軍事操演?」假若國防部要公佈監控驅離過程影像記錄,並且提到國際法條,就一定要站得住腳,千萬不要誤引法條自陷難堪。

若要開打法律戰作為宣傳戰基礎,就必須牢記艦炮外交最高境地,就是擺明在傳遞威嚇性政治信號,讓您極端不舒服,甚至恨到牙癢癢,但在國際法理上卻挑不到毛病。

其次,迄至目前為止,國防部尚未公佈共艦所劃設操演區,其實此點相當重要,要指控對方侵門踏戶,自然要將整個經過與樣態說明清楚。共艦所劃設操演區是否僅位於專屬經濟區,抑或是已經劃設涵蓋我鄰接區甚至領海,這必須還原共軍廣播原文與繪製操演區才能讓各方具體理解真正狀況。

再者必須提醒,射擊訓練操演與實彈射擊操演並不能武斷劃上等號,共艦是否真正實際實施實彈射擊至關緊要,否則只是針對射擊訓練要求,實施戰術運動走位排陣隊形變換,未曾真正開火射擊,就未見得要事先發佈「航行警告」與「飛安通報」,此時指控共軍艦艇違反國際慣例,影響海空安全,就很難讓國際社會旁觀者信服我方觀點。

此外航港局曾經配合共軍艦艇所劃設操演區,通報周邊海域船舶迴避操演區;但是民用航空主政機關是否曾經針對操演區空域,關閉航路實施飛航管制?到底是否曾關閉那些民用航路?有多少民用航班曾經被迫改道迴避,這些都是協助臺灣鄉親理解並且可用於國際宣傳重要資訊。

同時也要指出,到目前為止,國防部並未對外宣佈共軍艦艇操演於26日1630結束,並且「馳離操演區」以後之後續動態;對於臺灣鄉親關注臺海軍事狀況來說,有無必要提供更進一步說明,值得國安高層思考。

儘管賴清德總統第一時間下達「嚴密應處」初步指示,但是此種戰鬥文藝官腔官調政治辭語,其實說了等於沒說。政府國安高層如何應對,也值得考慮還要不要繼續掏點東西出來表態。小英政府時期那些國安集會後四平八穩指裁示,不妨拿來參考。抄抄改改也會比這種應對手法好得多,若是不當回事兒,遲早會變成「空心賴」。記住領袖開罵但卻無所作為改善現況,只能顯現本身無能。

雖然共軍艦艇迫近臺灣本島實施「射擊訓練」,對臺灣社會來說算是首次發生,但是相同戲碼不同演員幾天前才在澳洲與紐西蘭之間塔斯曼海上演過,儘管就海域性質,該處確實為公海,而26日應該是在海峽內專屬經濟區,但是否具有參考價值,國安高層應該認真看看。雖然曾有國安人士與媒體談到紐澳海域曾有類似狀況,但是認真比對差異,還是有其必要性。

至於要不要大聲嚷嚷去國際社會大告洋狀,最好看看國際社會回應澳洲前例,再作拿捏處理,務必謀定而後動,不要自討沒趣,搞成碰到滿鼻子灰。在國際社會要懂規矩,不是單方面宣稱「有不舒服的感覺」就可以順利提出指控,並且將對方定罪為性騷擾。

最後還是要強調,兩岸關係不睦,溝通管道中斷,惡意螺旋看來很難回頭,假若兩岸政策還是堅持要以鬥爭掛帥,就必須要有繼續惡化心理準備。至於袍澤在海上站在第一線,我們只能給予肯定與鼓勵,並且要慰勉袍澤們辛勞付出。

但是千萬別忘了,將來您退伍離營後,當政治人物有需要時,不要以為國家所承諾待遇永遠不變,還是必然會説砍就砍、說扣就扣。但是當軍人是項榮譽,歡喜做甘願受,無情的是政治人物,不是我們對國家做出生死承諾的袍澤。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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