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備役擴大召集!退役逾9年也納入、不限全年60日

總統賴清德(前右2)21日上午由國防部長顧立雄(右)陪同,前往松山機場視導駐守的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衛戍第二戰鬥隊,並檢視國軍裝備。圖/中央社
總統賴清德(前右2)21日上午由國防部長顧立雄(右)陪同,前往松山機場視導駐守的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衛戍第二戰鬥隊,並檢視國軍裝備。圖/中央社

為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支援需要,內政部與國防部3月17日公告修正「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放寬召集年限、次數、日數,必要時得酌增年限、次數與日數,對象不限退役8年內,退役逾9年替代役也納入,並刪除全年受「勤務召集」總日數60日的限制。

過去替代役「演訓召集」對象是退役後8年內,每年1次為限,每次1日以內;修正後新增為「必要時」由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對象也擴大到召集退役後9年以上至除役前的替代役備役役男,藉由接受民防專業訓練,擴大國家整體緊急救護及支援防衛量能。

內政部統計,目前替代役總備役人數27萬餘人,去年召訓5萬餘人,今年原訂擴大辦理,預計召訓7萬2000人,但因預算刪減下修至5萬人。今年核定招募的替代役共1萬3650人。

內政部說明,「必要時」是指因應全球氣候異常、國際情勢緊張、天然災害、支援輔助軍事勤務等;「視需要」則指非常事變或暫時,由內政部與全民防衛動員體系會商,或由召集機關報請內政部核定。

過去替代役「勤務召集」設有總天數限制,每次30日、必要時得延長1次,全年總日數不得逾60日;修正後刪除全年總日數限制,並增列「必要時」由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勤務召集日數。

為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動員人力的急迫性,需用機關與地方政府申請勤務召集期限,從原先20日前縮短為10日前;另考量中央、地方都有召集需求,加上部分縣市備役役男較少,也修正地方政府召集總人數限制,從10分之一放寬為2分之一,並刪除當次召集不逾5日的限制。

我國於2022年將替代役備役納入民防系統,平時訓練或演習時實施演訓召集,非常事變或戰時實施勤務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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