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除籍證明 白營:應不限4狀況 都可改具結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1日指出,2004年民進黨「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明確提到執政之後要以文化多元主義精神「以重建來取代反抗」;現在民進黨政府卻以「忠誠考核」或歧視言語霸凌新住民。圖/中央社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1日指出,2004年民進黨「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明確提到執政之後要以文化多元主義精神「以重建來取代反抗」;現在民進黨政府卻以「忠誠考核」或歧視言語霸凌新住民。圖/中央社

移民署近日應陸委會要求,要求一萬多個陸籍新住民3個月內要提出放棄對岸戶籍,引發爭議;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緊急召開記者會,提出4種情況可改具結,不過民眾黨團表示,陸委會緊急滅火方案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造成更嚴重後果;呼籲只要是有困難、找不到註銷資料的陸配家庭,都能以具結方式替代。

陸委會4項條件包括有人身安全疑慮者,身體健康因素,10年未赴陸者,以及在大陸出生即返台定居者。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指出,陸委會4項條件標準不清,例如第1項「有人身安全疑慮者」,若是有陸配說她是法輪功要申請具結,陸委會怎麼驗證?標準模糊恣意。且《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民國93年3月1日施行,法條寫明6個月內要完成身分檢核,結果政府如今才要人家找出21年前的資料,是內政部還溯及既往至修法前,許多陸配家庭因此非常著急,擔心拿不出證明資料將變成人球。政府失職怠惰,還甩鍋給民眾,許多原本正常安心過日子的家庭,因為政府一封違法通知,可能就此破碎,這是民進黨政府對不起人民。

張啓楷說,他這禮拜接了上千件陳情,有陸配之前就已經送資料到海基會,結果現在海基會推說找不到;有人嫁來台灣30多年,早就放棄大陸戶籍,當時政府說不需要公證;也有新住民二代表示不是不願意交,但他改過名字,要先在台灣法院申請改名公證寄到對岸,再到對岸辦註銷戶籍,再回台灣辦公證,3個月時間根本不夠。這些陸籍新住民感到痛心,自己是從小在台灣長大,領台灣身分證、有當兵、繳勞健保,他把台灣當成家,現在卻被罵「滾出台灣」。

張啓楷表示,民眾黨團將具體提案,要求可排除提供證明文件的條件必須法制化,且應不限陸委會所列出的四類條件,只要是有困難、找不到註銷資料的陸配家庭都能以具結方式替代,呼籲民進黨不要再刨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根。

身為新住民立委代表的麥玉珍也表示,這幾日許多新住民、配偶、新住民二代都找她陳情。法條是延續性的,現在的政府是否定了過去30年來歷屆政府為促進新住民與新二代融入台灣社會所做的努力?總統賴清德表裡不一,選舉時說最照顧新住民,選舉完就拿新住民開刀,只會在國內欺負台灣人,卻不敢對外發聲。她質問,現在在台灣「出生在大陸就是有罪嗎?」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指出,2004年民進黨「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明確提到執政之後要以文化多元主義精神「以重建來取代反抗」;現在民進黨政府卻以「忠誠考核」或歧視言語霸凌新住民。台灣民眾黨團會聚焦此事,並盡速提出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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