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亞洲最自由民主的台灣,在賴總統上台、特別是公布「17條」以後,連串爆發如「大罷免」、「辦藍不辦綠」等事件,都令人寒毛直豎——不得不讓人懷疑,我們還活在民主制度下嗎?當檢警執行執政黨律令疾如星火,對在野黨呼聲置若罔聞,這已不再只是政治口號,而是擺在眼前國家機器運作的現實。自由民主、三權分立,早被民進黨以「國安」為名收編,民主外衣下掩藏的已是威權齒輪,不停地向反對者嘎響吞噬。
看看宜蘭罷免案最新進展。國民黨主導的罷綠行動,一階通過後進入二階,結果檢調卻在關鍵時刻以偽造文書、個資法為名突襲搜索,連中選會領取連署書公文都一併帶走。一開始檢警否認,被質疑再三才改口承認「帶錯了」。這不是低級錯誤,而是精準打擊。沒有核准公文就無法領連署書,時間點卡得剛剛好,讓罷免行動幾乎胎死腹中。請問這種操作,司法還有中立可言嗎?
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黃呂錦茹案。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被指控涉入「幽靈連署」,結果北檢火速聲押,北院裁定釋放,認罪嫌不足。但劇本才剛揭開序幕——高等法院立刻撤銷裁定,改羈押禁見,直逼政治清算教科書的經典操作。更扯的是,檢方沒提出新事證,僅靠一句「尚有研求餘地」就能翻案,把人打進看守所。台灣司法真是太奇妙:如果你姓黃、名呂錦茹,又剛好是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那麼你不是被羈押,就是在被羈押的路上。
北檢對國民黨北市黨部其他幹部如初文卿、姚富文等人,一樣不手軟,但請問,同樣綠營民代涉及連署爭議甚至爆出人頭黨員灌水,檢方可有此等火力?高虹安助理費案火速偵結,媒體聲討不斷;高嘉瑜、王定宇爆助理費問題,檢調裝聾作啞;林昶佐涉人頭黨員,至今沒下文;民進黨中常委爆炒地皮,一查過關。所謂「依法行政」,難道只適用一半台灣人?
高雄「雙罷劫」負責人徐尚賢20日遭雄檢聲押前,曾質問雄檢為何「辦藍不辦綠」?檢察官說了一句話:「人手不足」;但沒說的是,辦藍不具後座力,不會人頭落地,但「辦綠」就不同。國家資源掌握綠營手上,稍不慎恐提頭來見,輕者沒入預算,重者烏紗帽、退休金不保,誰敢攖其鋒?
寒蟬效應 不該是法治社會常態
然導至如此寒蟬效應,豈是法治社會的常態?這是訊息封鎖、組織清洗、懲罰異己的高度政治化體制。從搜索、偵辦到媒體鋪天蓋地,一環扣一環上演「民主清洗」,文宣比起訴書還快。這不是司法機關,而是執政黨的「打手國家隊」了。
無疑,2025年初上路的「賴17條」,讓寒蟬效應從「境內敵對勢力」蔓延到基層公務體系。去年底延宕至今的總預算案看,近期就有公務員吹哨,指政院統一要求各部會不解凍,證實民進黨為遂行大罷免,讓「多數服從少數」,不惜扭曲民主肌理,以黨意壓制民主、民意及司法。
這些司法不公現象絕非孤例,而是賴政府層層佈防的體制設計。「賴17條」之後,從《兩岸關係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到《社維法》,一張國安大網已將台灣「不同聲音」壓縮殆盡。在野黨全被打成「XX同路人」,任何與大陸有接觸的台灣人無論是否涉入政治,隨時可能被貼上滲透或危害國安標籤。
政治忠誠當法律底線 已是思想審查開端
最新的事例是,陸委會將持有大陸定居證視為違法,主張必罰,甚至影響公職與社福資格。賴政府此種將政治忠誠當法律底線作法,根本已是思想審查的開端。今天是定居證,明天是什麼?在野立委在陸交往記錄?媒體人背景?還是社群平台上的貼文?
如同陳玉珍所質疑,陸委會認為定居證是讓你有了戶籍,方便申請身份證的第一步。這是要懲治未來犯嗎?如果理由是違反國籍法,美國綠卡具同樣功能,是不是也違法?
法治目的從來不是幫執政黨鞏固權力,而是保護人民不受政權侵害。陸委會稱「一切都有法源依據」,但如果法律本身被統治者用來壓制異己、維穩權力,那該問的不是「有沒違法」,而是「這些法律還是不是民主社會該有的?」
民進黨早已不是當年街頭爭民主的反對黨,而是站在高牆後,揮舞司法大刀的權力執行者。民主不是只有選舉那時刻的投票,而是每一天國家是否尊重人民的選擇與聲音。當連一張罷免公文都能被「順手帶走」,異議者人身自由都可被輕易剝奪,民主就只剩一張殘破的臭皮囊而已。
426凱道集結不只是國民黨的動員,更是對司法極權的控訴。這不是政黨對決,而是與極權拔河。站出來,不只是反對民進黨,而是為守住這座島嶼最後的選擇權——一個還能說話、選擇、做夢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