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義消失?吳宗憲曝「義工手機遭檢調瀏覽1小時」 法務部長一度無語

吳宗憲5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提及有多位義工反映,在搜索現場竟被要求交出手機,手機被看了1個小時再發還。圖/取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吳宗憲5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提及有多位義工反映,在搜索現場竟被要求交出手機,手機被看了1個小時再發還。圖/取自立法院議事轉播

全台罷免藍委進入二階連署尾聲,其中罷免綠委遭查出有大量死亡連署,涉及造假名單不斷擴大,國民黨近期多個地方黨部、幹部分別遭檢調搜索及約談。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指出,多位義工反映,在搜索現場竟被要求交出手機,手機被看了1個小時再發還,怒轟「這些人不是嫌犯,調查局憑什麼臨場檢視人民私人物品?是誰在破壞司法威信?又是誰在縱容違法?」面對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一度沉默答不出來。

吳宗憲5日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宜蘭檢調在對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搜索時,連中選會發出的二階連署領表的公文都遭「併同帶回」,「我國刑事訴訟法哪一條寫有『併同帶回』?這不就是違法扣押嗎?」鄭銘謙回應,可為證據或沒收之物,就可扣押,檢方當時認為是有關連性證物,這是合法的扣押程序,帶回去釐清以後沒有問題就發還了。

不過,吳宗憲續揭露,有多位義工反映,在搜索現場竟被要求交出手機,經調查人員翻閱長達一小時後再發還,強調這些人根本與本案無關,只是義工而已,質問鄭銘謙這個法律依據是什麼,也不是搜索扣押物。

鄭銘謙一度沉默,答不出來,隨後才表示「訴訟法122條,法院法官有核定的搜索票來進行搜索,第122條對第三人申請物件、電子紀錄,其他處所有相應的可信為被告犯罪嫌疑扣押之物,存在違憲的搜索。」

「那你又把這些人列為被告?」吳宗憲聽聞鄭銘謙回覆後傻眼,並舉例,「如果今天總統府某一個人涉貪,比如總統府有共諜案,我去那辦共諜案,我請總統把手機交出來給我看,因為我懷疑你是犯罪嫌疑人!內亂外患罪,我一樣可以辦你,可以這樣嗎?這樣司法不就無限制了?」

吳宗憲說,今天出來抱怨的都是現場的義工,可能就在那邊打掃,調查局的人到現場,就叫他們把手機拿出來,手機就在那邊讓他們看了一個小時,看完後也沒有踐行任何程序,沒有扣押、沒有把這些人簽為被告,手機就還他,今天人家不滿的是這個,「如果兩位長官覺得這樣的行為是對的,那沒關係,今天全程錄影公開。」

吳宗憲後續也在臉書發文痛批,違法扣押就是違法 ,司法不應淪為追殺政敵的國家機器,他表示,他曾任檢察官多年,深知搜索與扣押程序的嚴謹,每一件扣押物須列編號、封條、逐一列載造冊給受執行人簽名,才符合執行程序。如今出現所謂「併同帶回」的新詞,那搜索票或法定程序的意義是什麼?檢方自己一開始否認查扣,後來才改口承認。

吳宗憲質疑,難道檢調執行搜索時,可以任意查扣與本案無關的物件嗎?然後事後還給民眾,還要硬拗「併同帶回」,「是誰在破壞司法威信?又是誰在縱容違法?」司法不應成為統治者手中的劍,而應是人民手中的盾,去抵禦來自國家或任何第三人的不法侵害。若今日我們容忍執政黨以司法手段追殺老百姓,明日的箭頭,也可能指向任何一個不順從政權的聲音。

此外,臉書粉專「政客爽」也PO出質詢精華影片,批綠色恐怖來臨,下方超過400多則留言,網友寫道,「民進黨執政整個司法界真的是無法無天,土匪國家了嗎?」、「國民黨的,好好看一下,別人是怎麼當官的,下次記得不要他X的什麼溫良恭儉讓了」、「法務部長都不太敢看吳委員,是不是心虛」、「照這樣說,賴師公不是應該先抓起來,它們養共諜,合理懷疑內神通外鬼」、「他的檔次本來就只是當黨的鷹犬而已」。

該事件也引PTT鄉民熱議,「噁心的綠共違法亂紀」、「結果違法的完全沒懲處」、「說個笑話 台灣民主自由講人權」、「感覺不像合法搜查程序欸? 還算人權嗎?」、「先射箭再畫靶,違法搜索羅織罪名構陷入罪枉法裁判,滿嘴司法正義,實則禍國殃民,人民只能繼續束手無策」、「總統府出共諜了,賴蕭的手機都交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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