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涉及的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件,裁定自6月2日起,延押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等四名被告的羈押禁見期限兩個月。柯文哲等人對此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12日)裁定駁回抗告;對此,民眾黨發出聲明怒批,北檢只是想要羈押柯文哲,完全不顧及其基本人權,而民眾黨絕不會屈服於民進黨政府濫用司法打壓政敵、破壞我國民主法治根基的卑劣行徑。
高院今天駁回了柯文哲等4名在押被告的抗告;高院在理由中指出,北院裁定認為柯文哲等四人重大犯罪嫌疑存在,且所犯的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均屬於最低刑期五年以上的重罪,預期四人有高機率逃避審判及刑罰的執行。在考量四人供述、爭執事項及證據調查進度後,仍有可能湮滅證據或串通共犯和證人,因此羈押的必要性依然存在,裁定自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兩月,該處分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
高院強調,雖然柯文哲等人以北院調查部分證據提出抗辯,主張他們並未涉案,但是否真正涉及起訴罪責是北院綜合調查證據及辯論結果後的實體認定問題,不能僅根據部分證據來認為羈押理由已不再成立。
裁定指出,北院針對柯文哲等人的羈押禁見判決,是為了有效防止證人串供,考量案件仍在證據調查階段,仍有多位重要證人尚未進行交互詰問。高院認為,抗告中所稱的所有重要證據已經調查完畢的說法並不成立,且未出現無羈押理由或必要性的情況。
高院補充,柯文哲及其辯護人可以充分主張、答辯和請求調查證據及陳述意見,且北院已盡力維護4人的訴訟權益,並不存在因強制處分而侵害其公平審判權利的情況。
對此,民眾黨今天發出聲明表示,高院裁定提到「尚有諸多重要證人未進行交互詰問」,然而與此案高度相關的證人皆已完成交互詰問,甚至檢方還請求與本案無任何關聯的證人進行詢問。對於法官要求整理特別重要證人的反應,檢方卻僅聲稱「證人都很重要」,這只是想要羈押柯文哲,完全不顧及其基本人權。
民眾黨還強調,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在6月5日開庭後,接下來整個6月都未再安排庭期,讓審理程序停擺,無視柯文哲的人身自由被剝奪,任由他的司法權利繼續受到侵犯。「試問羈押柯文哲的用意何在?」將羈押禁見卻不進行任何實質行動,實在荒唐且悲哀。
民眾黨重申,民眾黨將以具體行動支持柯文哲,並妥善照顧他的家人,絕不會屈服於民進黨政府濫用司法打壓政敵、破壞我國民主法治根基的卑劣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