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社區51公頃山坡地被開發成光電場,颱風一來恐成小林村土石流滅村悲劇翻版。高市府回應,除已要求業者停工,並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終止開發。然而,有光電場工作員工爆料,光電場建造時沒有照著設計圖做,不僅濫墾嚴重,連排水系統都沒有照著設計圖做、是使用排水管排水。
高雄大樹區和山里51公頃山坡地開發光電場,被大面積黑色光電板「吃掉」大片山林,居民擔心未來颱風一來,會被活活滅村。和山里長吳順治日前帶領數十名居民到場表達抗議,批業者施工前承諾工地距離民宅會有500公尺,但事實上僅100公尺,許多居民擔心,下次大雨土石流可能直通自家門口。
最先在質詢中示警的民眾黨立委張啓楷18日質疑,這是中央、地方共同管理,該案從一開始為何能在坡度超過30度的地方進行開發?依照《水土保持法》第19條規定,攔河堰等水庫集水區及高屏溪的主要河川集水區,特定水土保持區,應禁止任何開發行為,若案場設置有疑慮,地方政府裁罰無效,中央就應該調查清楚,立即進行督導並要求停工。
張啓楷抨擊,現在政府為了開發再生能源,任由財團在農地、魚塭、甚至海上種電,如今更出現山坡地種電的問題,已成為了另一種形式的財團圈地斂財手段,若主管機關再推諉不作為,終將失去人民信任,甚至釀成不可挽回的悲劇。
廠商強調,一切依照中央核定的計畫開發,施工都照程序來,是少數人在炒作;但高雄市水利局表示,經查此案對廠商督導14次,其中有6次發現廠商沒照原定的水保計畫施工開罰90萬元。高市府強調,除5月已要求停工,並將要求能源署撤銷許可、終止開發,業者必須完成改善目前水土保持各項缺失,並恢復植生地貌,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中天新聞》報導,有光電場員工受訪時表示,這座光電場根本不疼惜土地,光電場建造時沒有照著設計圖做,「跟里長答應什麼完全做不到」,不僅濫墾嚴重,連排水系統都沒有照著設計圖做、是使用排水管排水。
事件被揭發後,引發網友議論,PTT論壇上的鄉民就痛批,「高雄市政府在那邊說勒令停工是有什麼用?已經建了那麼大一片你能拿他怎麼樣?有種要他全部拆除把山林回復原狀阿,真的是很生氣,好好的一個台灣就這樣慢慢的被毀了」,其他網友也留言表示,「這種鳥事發生在北部 早就被燒起來了」、「大樹一堆農田也都拿去種光電了」、「青鳥:已經震怒了不然想怎樣 支持大罷免」、「都挖成這樣太陽能板也弄了才在震怒 笑死」、「滿滿的光電板-台灣價值世界奇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