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遭起訴 鄭文燦拚無罪?青鳥轟「惡檢」陳嘉義偽造證據 

圖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5月22日出庭的畫面。圖/中央社
圖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於5月22日出庭的畫面。圖/中央社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案,一度遭羈押禁見,後續於去年8月28日被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桃園地方法院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目前此案正由桃園地方法院進行審理程序;不過,《鏡週刊》今(24日)的報導指出,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勘驗相關證物後,鄭文燦的辯護律師質疑,檢察官陳嘉義涉嫌偽造勘驗證據;青鳥也紛紛在網路上替鄭文燦發聲,怒批陳嘉義是「惡檢」。

據《鏡週刊》報導,桃園地院合議庭於本月22日首度勘驗九年前官商討論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案的會議錄音檔,此錄音檔是由陳嘉義交代檢察事務官所製作完成的逐字稿譯文,被檢察官列為起訴鄭文燦重要證據之一。

勘驗後,鄭文燦的辯護律師質疑,會議錄音檔內容明明是鄭文燦率領市府一級主管與業者廖氏父子討論開發案的解決方案,但檢方刻意遺漏其他官員發言內容,僅留下鄭文燦與廖氏父子3人對話,讓外界以為鄭文燦早跟廖氏父子密會喬好,後面的五場會議只是在過水套招。

據悉,鄭文燦當庭表示,他和與會的同仁都說「若業者要自辦市地重劃就必須徵得所有地主的同意」,他並沒有豁免廖姓父子這樣的門檻,況且此案是農業區變更使用問題,只有全體地主同意才能進行開發,桃園市政府根本無法協助,只是站在監督的角色。

據《鏡週刊》報導,錄音光碟還可聽見桃園市府官員對廖氏父子說「你現在就是要把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拿到,然後就走農業區變更為專產區的程序就好」,這段話也表明廖氏父子必須拿到全體地主同意,否則連桃園市政府也無法插手幫忙,鄭文燦在中還說「我們(市府)的角色就只是輔助」,顯示出鄭文燦未替業者解套。

律師團指出,鄭文燦邀請相關官員與廖氏父子開會,解釋法令上無法協助的原因。然而,檢方卻故意刪除會議紀錄中與會局處長的發言和市長對可行性所做的指示,刻意營造該次會議為「鄭文燦與廖姓父子的密會」,之後才再進行各種會議。

律師團表示,他們質疑這是否為故意誣陷,希望法院不會被檢察官所作的勘驗筆錄誤導。此外,當時美光及華亞園區有超過20家廠商需要土地擴廠,鄭文燦是基於地方首長的角色來協助,並非為廖氏父子解套。

桃檢則回應,檢察官對相關會議錄音已進行核實勘驗,並對待證事實摘要記載,所有錄音檔案皆提供法院當庭勘驗,讓被告及辯護人能依法表達意見,並不存在偽造不實的情況。此外,本案並非依賴該會議錄音作為認定被告犯罪的證據。

《鏡週刊》報導指控,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在勘驗會議逐字稿譯文後親筆寫下「經勘驗無誤」等字,顯示陳嘉義本人有聽過譯文音檔,卻刻意刪除其他與會官員的談話,並作為起訴的重要證據呈報給法院,形同栽贓3人密室喬事。

據《鏡週刊》報導,陳嘉義在庭審中對此回應稱「若有資料沒提出的原因很簡單,只因為那些內容根本與案情無關,可能只是被告或他人的私人生活細節,對案情影響不大的枝微末節,雙方沒有爭議的事實,或已被其他證據重複證明過的內容」。

檢察官陳嘉義遭指控違法「另案監聽」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還指控,檢方除了會議譯文存在重大瑕疵外,還可能涉及違法的另案監聽;鄭文燦的辯護律師錢建榮指出,檢調在監聽時若發現有案外案,應在七天內向法官報告並另行分案,但至今仍未看到檢方的完整監聽檔案。

檢方則提供了監聽譯文及核准的監聽票回擊;檢方堅稱此案屬於合法監聽,且調查局的行動蒐證畫面及路口監視器的截圖是獨立偵查所為,與監聽內容無關,並不存在毒樹果理論(違法取得的證據不得為證據)的問題;對此,合議庭曾一度休庭進行評議,表示將在判決中詳述對律師團提出的違法監聽主張的裁定。

《鏡週刊》報導指出,其他蒞庭檢察官在法庭上擺明不願替陳嘉義背書,且陳嘉義起訴鄭文燦時,其餘協助的檢察官都未在起訴書掛名;另外,《鏡週刊》還透露,當初有其他檢察官原本要被找進團隊支援辦案,但一聽到此案由陳嘉義主辦,立刻打退堂鼓婉拒,《鏡週刊》認為其中定有隱情。

後續,檢方表示,全案重點在於鄭文燦是否有拿錢辦事,而非都更案程序對錯;新聞曝光後,青鳥紛紛在網路上痛批陳嘉義為「惡檢」,外界則高度關注此案一審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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