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中誠/前駐加拿大代表、前外交部領務局長
日來拜讀李大維先生新書「和光同塵:一位外交官的省思」,夸談其人生際遇和相關貴人,李特別感謝蔡總統執政的八年期間,儘管執政黨內部雜音不斷,卻仍歷經外長、國安會秘書長以及總統府秘書長三項堪稱位高權重的重要職務;以其不具執政民進黨籍且過往鮮明的「老藍男」背景,若非蔡的力挺,哪有可能如此順風順水在八年內逐一出任這三大職務,甚且期間以及蔡任期的最終一年,還曾蒙蔡兩度安排擔任海基會董事長之職,直至2024年幾乎與蔡同步離開該職。能有如此輝煌的經歷,若謂蔡是他「貴中之貴人」絕對是剛好而已。從書中李述及,其外長「…任內發生聖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馬斷交,以及二代晶片護照圖片誤植案,可說隨時做好離開崗位準備,但蔡總統始終相當信任,且交往持續至個人離開公職爲止」,兩人交情可見一斑。
惟自該段所陳,可合理推論2017年底發生的「二代晶片護照圖片誤植案」(簡稱「護照事件」)係當時對外交部衝擊蠻大的一樁案件,無論該案起因緣由、其後外交部相關單位的反應和危機處理過程均有重大暇疵,尤其是事後的解決方法,祇需一張簡單且所費不高的貼紙即可達成,根本無需數拾萬本全部重印;然而,問題發生伊始,祇想急於推責,卻不謀妥適處理、解決之道,且擅稱幾十萬本護照需耗費一億元公帑來重印;這正是當時的外交部對各界,包括加東僑界,宣稱必須要將我調回台北的主要理由。然而事後的解決果真僅花費一張約30元新台幣的貼紙,全案只約花費1500萬元就搞定,而非如原先宣稱要耗費上億的公帑才能處理。由於該案之「離譜」處理過程,招致朝野各界嚴重批評到「隨時準備離開」,當屬李先生外長任內的重大事件,理應納入其省思範疇,然書中卻未見有關該案任何隻字片語的省思,遑論相關具體檢討;如此的「避思」,難道不畏「名實不符」之譏!?
此外,書中也提「外長訪加」事,略謂「2017年任外長時訪友邦聖露亞,擬在多倫多機場旅館過夜,隔日晨搭直飛班機,卻遭婉拒,只得改由邁阿密轉機,多花一天在路上。當然,駐使是否認真經營,累積資源、信任、說服對口,還是很重要的。」由於此一敘述相當明顯就是意指當時擔任駐加代表的我「做得不好」;然而事實絕非如此,2017年駐加代表處接獲國內指示曾分別接待的主要官方訪客有科技部陳良基部長、僑委會吳新興委員長、經濟部王美花次長、交通部祈文中次長及台北市林欽榮副市長等;至於李部長來加事,則是在2018年初接獲外交部致「駐多倫多辦事處」電報告知部長一行將過境多倫多轉赴加勒比海邦交國訪問,指示該處屆時要接機照料及協助轉機事宜云;駐加處僅係接獲「分電」分享該資訊而已,外交部完全未有要代表處辦理的任何指示事項。為何如此?我祇能猜測,該案進行彼時我前不久才被外交部電令調部;因此李部長決定排除「駐加處」參與,僅透由「台北外交部與加方駐台辦事處」的管道接洽辦理,因此「駐加處」當時對該案當然無所悉。故當時既然是外交部不要「駐加處」參與,而今竟還在書上批評「駐使未認真經營」,豈非怪哉?尤其可議者,當該案尚處發展期間,加方全球事務部B 次長藉宴請我離任的午宴場合主動告知,加方此次願予我李部長一行過境多倫多轉機赴加勒比海訪問的訊息;加處迅將該正面消息報回國內,惟部裡卻是冷回應,並以時機已晚為由,不擬再改云。鑒於該案當時既仍有此一轉折的機會,李先生卻故意刪掉不提甚且還刻意歪曲事實暗批當時駐使的我,其居心之叵測,我深信真相大白後,自有公論!
另,書中他也約略觸及曾處理並維護駐加代表處館長座車的外交車牌事;然有關該車牌事,我亦獲告在四2018年二月間,他曾向網媒「上報」透露,2017年12月下旬將我調回台北的主因並非護照事件而是我在加拿大的「工作不力」所致;其所列三大理由:外長去不成加國主持會報、加方不願助我維繫與海地的邦交、以及我館長座車的外交車牌被加方「沒收」;這三項指控當然都是毫無事實根據,尤其荒謬的就是館長座車的外交車牌部分;駐加處是完全遵照外交部的標準作業程序來進行相關作業,其中包括駐處針對有關問題的分析與建議;特別最重要的是,駐加處是收到外交部的「白紙黑字」的公文正式核覆同意後,才啟動更換館長座車及車牌的作業。我實在不解李先生當時何能以外長之尊,向媒體說出如此巔倒是非的指控,完全不符其所列「外交十二律」的應備標準!
既提及「外交十二律」,我對相關內容並無意見,祇是「言歸言,行歸行」,實然上果真做到「言行如一」嗎?我以2017年六月加拿大航空復航溫哥華-台北航線一事之例來說明。當時加方很重視該案,指派甫接任全球事務部」主管亞洲事務的B次長(職位等同於美國務院主管亞太事務的助理國務卿,重要性不言可喻)代表加國官方搭乘首航飛班機來台,加航也正式具函邀請我和內人代表台方同搭該首航班機與B 次長同行機赴台;我與B次長自溫哥華開始自然互動,一路同行相處愉快;首航班機抵台當晚,彼此都出席加方駐台辦事處(CTOT)在信義區W 旅館舉辦之盛大慶祝酒會,賓客雲集,李部長也應邀出席;因B 次長係第一次來台,以其重要性,我自然要特別引見給李部長;惟接下來這一幕卻是出意料的終生難忘記憶,當我正介紹B次長予李部長之際,B次長隨即接腔主動向李部長致意,並表達與我的互動相當良好,期望雙方此種良好互動能持久云;B次長此等態度係出於友善且符合一般常態的外交言行,李部長竟無未回應且態度顯得頗為冷漠;B氏唯恐李部長未聞及其所言,又緊接再一次重覆方才話題,未料李部長態度依舊冷淡且仍是零反應,當場的尷尬氣氛可想而知。時隔至今已近八年,我仍難理解李先生當時何以會如此「失態」,毫無十二律之標準可言!
「走過必有足跡,事過會有痕跡」,上述事例皆係我親身接觸過或與相關同仁共同經歷的一些多年未解謎案,有如心頭上的積塵,日積月累,自難於一時之內予以抿除。先前初聞李先生行將出書且與「省思」有關時,還心存一絲期待盼其終能一本「同理心」的高度來進行省思、從實檢討例如蘇處長啟誠的大阪關西事件案、王代表建業突遭莫名理由調部、王組長之化輕生有否事涉霸凌,以及與我有關的護照事件等謎案,開啟具實檢討之門,嗣事實真相大白後再返還相關人士之清白、尊嚴和公道。然而,這絲期望果不其然,舜間又化為失望;他歷經外長以及國安會和總統府秘書長的三個大位,如有心,這七、八年間都可好好省思,並發揮其影響力適時糾正補正,絕對是功德圓滿,好事一大樁;祇可惜迄今為止,絲毫未見其有心如此,至少在其新書中對相關謎案仍是「避思」、「漏思」,甚至「不思」。儘管如此,我還是願再一次呼籲他能「言行一致」地至少針對前述事件一 一妥慎補思,不宜再漏,俾不致辜負蔡前總統對他的諸多「溢美之辭」;我誠心預祝他的全面檢討與省思,終能「如其願、竟其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