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專論】大罷免是大謊言及民主憲政大倒退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5日舉辦「反惡罷!7/26出門投票不同意罷免」活動,主席朱立倫(右5)與新北市長侯友宜(右3)、台北市長蔣萬安(右4)等人在台上以手勢共同呼籲民眾反罷免。圖/中央社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5日舉辦「反惡罷!7/26出門投票不同意罷免」活動,主席朱立倫(右5)與新北市長侯友宜(右3)、台北市長蔣萬安(右4)等人在台上以手勢共同呼籲民眾反罷免。圖/中央社

高誓男/法學博士、中華民國公教軍警消聯合總會副總會長

賴清德總統近來提出「團結國家十講」,公然為民進黨發動的「大罷免」造勢,企圖透過論述加以正當化;然而,最先提出的三講,論述充滿矛盾及謊言,不僅不符民主憲政的原理,又歪曲國家發展歷史事實。賴總統欲為「大罷免」論理鋪路,但滿布矛盾錯誤的政治話術,只有凸顯「大罷免」迄今為止都是謊言一片,更是促使台灣民主憲政走向政治惡鬥漩渦的倒退作為。

國家主體性在中華民國」 不容混淆

賴總統的第一講「國家」,旨在強調台灣主體性,期盼團結人民共同守護國家主權與民主自由。但賴總統論述中,一再強調台灣的南島文化起源,企圖切割台灣與中國文化的臍帶,完全跳脫4百多年來先民陸續從大陸移民來台墾拓,以及中華民國創建的史實,這種欺瞞的說法不能建立其所謂的「台灣主體性」。吾人要提醒賴總統與國人,誠如賴總統自己所說:我們的國名在護照上是「中華民國」,憲法上的名稱也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國家主體性、主權及治權包括台澎金馬,也以「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在國際上被承認為一個國家。

基此,我們不認同賴總統所說的:「中華民國台灣」和「台灣」都是國家的名字。尤其賴總統在第二講引用民進黨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主張:「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民進黨所謂的台獨主張,就是指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這種用台灣「置換」中華民國的偷渡手法,也不能欺瞞國人。我們強調,任何宣稱要以台灣成立一個國家的「台獨」主張,只是破壞國家主體性的作為,不僅不能被國內外所認同,更將引致兩岸衝突及戰爭,不被國內外所樂見。

賴夸言團結 實則分化排斥、銳化對立

賴總統的第二講「團結」。我們同意賴總統所提,今日在台灣的民主進步及經濟繁榮,都是過去全民團結、共同創造所得;而國家主體性是由各族群共同參與所建構,各族群都是台灣主人,「中華民國認同」與「台灣認同」應該互相接納。然而,賴總統又指出,基於團結守護台灣,要用民主加以淬煉,透過一次次的選舉、罷免,一張張的選票,像打鐵、鑄劍般千錘百鍊,百鍊成鋼去除民主雜質,淬煉出捍衛主權、守護民主的鋼鐵意志。這種公然力挺「大罷免」,將不同立場的人民(代表)視同「民主雜質」,前後矛盾的說法,到底是在分化排斥、還是團結一致?

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由人民作主,而共和政體是由全體公民組成及共有的政府,強調多元融合。台灣的歷史發展,誠如賴總統引用民進黨2004年《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內容:「各族群都是台灣主人,台灣早已是原住民族、客家人和河洛人的原鄉,更已成為外省新住民的新故鄉、外籍新移民的新天地。台灣主體性是由各族群共同參與所建構,各族群都是台灣主人」。基此,台灣地區的民主一向由各族群組成的「人民」作主,展現在歷次各項民主選舉的民意結果,也受到全民的接受。然而,如前所述,賴總統竟指,與執政黨意見不符的在野人士是「民主雜質」,必也透過罷免除之而後快。這種銳化對立的「敵我」說法,不僅違背民進黨多元族群國家的團結宣示,而其不服常態選舉結果、無差別惡用例外罷免制度的作法,也違反民主選舉及民意政治的宗旨。

賴的更大民主是假民主

賴總統去年12 月以來,一再宣示,針對目前朝野對抗的立法院,「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賴總統的第三講「憲政體制」,正式援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勞拉·珍·亞當斯(Laura Jane Addams)名言:「醫治民主之弊,唯有更民主。」(The cure for the ills of Democracy is more Democracy)闡釋民主的紛爭要用更大的民主來解決,其一是透過憲法法庭的判決,讓各院知道各自權限,並相互尊重、制衡,進一步鞏固憲政體制;其二則是公民直接民權,深化民主,一起匯聚更大的力量,守護民主台灣,守護下一個世代的未來。

賴總統引用「民主」名言而作的詮釋及誤導,值得商榷。首先,勞拉·珍·亞當斯的話是強調民主社會可以經由擴展民主原則與實踐來解決它們的問題,包括「包容」多元聲音與觀點的民主程序、追求「社會正義」,促成更為凝聚的社會;鼓勵「積極的公民精神」參與塑造他們的社區及促使領導人負責等。基此,前述賴總統的「民主雜質」說,就違背勞拉·珍·亞當斯所說的包容、社會正義的民主價值。

其次,憲法法庭的制度,學理上被稱為「抗多數機制」(counter majority),是民主憲政國家作為立法煞車器的司法手段。但Jan-Erik Lane等學者研究指出,弱勢或不具司法審查的政府,立法權較能展現多數的民意,發揮的民主功能,這種民主制僅承認弱勢司法審查的國家,才是真正的「憲政民主國」,如英國、美國。然而,蔡英文8年政府時期,執政黨完全執政並壟斷大法官人事的情況,大法官的解釋無一不在護航政府的政策,甚至用司法凌駕民意、指導立法,典型者如同性婚姻、實質廢死等政策,使得國人質疑大法官的「政治化」立場。如今的賴政府更變本加厲,一再利用行政院覆議、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對抗立法院多數民意,最後還要侈言直接民權、祭出「大罷免」,企圖重返蔡政府全面執政的「民主專制」局面,這些作為在違背憲政體制及民主理則!

總之,賴總統提出「團結國家十講」,旨在為「大罷免」論理鋪路,但通觀其前三講,意圖用「台灣」替代「中華民國」,偷渡其台獨主張;強調團結護國,又暗藏其分化敵對本質;引用「更民主」名言,卻充滿違背民主憲政的作為。凡此種政治謊言及話術,實不能欺瞞多數國人的清醒頭腦及雪亮眼睛。賴總統及執政黨的「大罷免」實是典型的民主憲政大倒退!

※以上言論不代表梅花媒體集團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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