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改法規,限縮台灣人回復身分,只有對國安有特殊貢獻等條件方可回復台灣籍,引起各界質疑。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21日)指出,民眾之所以會放棄台灣身分,不外乎像已故歌手千百惠自願放棄,或是未放棄大陸身分遭政府除籍,「台灣的身份很珍貴,現在只是將回復標準明確化而已」。但對於台商曹興誠從新加坡人回復台灣籍,政府卻未刁難,梁文傑則要記者去問內政部。
內政部要修正《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只有在申請人「有具體事證足認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三大條件之一時,方可回復台灣身分。草案引來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批評,該行政命令已逾越母法給予內政部的授權範圍,突然增加的條件是「違法授權」,有失效疑慮;也有法界人士批評,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是國民權利,且原則上應予許可,內政部違反立法原則顯屬違法。
對於相關疑慮,梁文傑表示,政府歷來審查回復台灣身份的案件都相當審慎,「實際上內政部提出的條件就是過去審查時的標準,現在只是把它明確化」。
梁文傑指出,民眾之所以失去台灣身分,不外乎是自己獲得大陸身分後,向政府放棄,「譬如說最近過世的歌手千百惠,就是這樣的例子」他續指,有些人則是被政府查到擁有雙重身分後,被強迫放棄台灣身分。
梁文傑表示,當初自願放棄台灣身份的人在法律層面就是大陸人,若想恢復台灣身分,實際上是大陸人士取得台灣身分,並不會那麼容易,「我必須說台灣的身份很珍貴,不是你想拿就可以拿,想丟就可以丟的」。
不過,先前有內政部前高層示警,許多台生、台商在大陸因生活需求,進一步取得大陸「戶籍」,質疑民進黨政府此舉是逼台商、台生及眷屬不要在大陸營商讀書,否則在台會有家歸不得;蕭旭岑也質疑,企業家曹興誠從前直接放棄台灣「國籍」成為新加坡人,後續又回復台灣身分,政府根本是衝著大陸搞差別待遇,是選擇性適用法律。
對於疑慮,梁文傑表示,不清楚曹興誠的例子,他僅稱,「兩岸條例不處理他的案件,若有疑惑可詢問內政部」。
總統賴清德今年將大陸定位成境外敵對勢力,持續限縮兩岸交流,修改相關許可辦法的原因也與賴清德的國安17項掛勾,內政部此前稱,該草案主要為防止大陸地區統戰活動,藉由現行的回復制度,使境外敵對勢力滲入影響國安,才採取較嚴謹的規範。
目前台灣民眾放棄或被取消戶籍後若想恢復,有行政救濟程序或依循原台灣人民入籍大陸後回復台灣人民身分的相關辦法進行救濟,不過該草案25日完成預告後,若立院未阻擋,報行政院核定即可上路,屆時恢復台灣籍將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