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近期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要求申請在台定居的大陸人,未來需額外提供未申領大陸護照的證明或已註銷護照的公證書(實務上為護照剪角作廢)。此舉造成只在台灣定居的大陸民眾因沒有護照而無法進行國際旅行。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14日)則強調,新規依法辦理。
賴清德今年提出國安17條,其中包括原陸籍人士申請來台定居,應放棄大陸戶籍與護照,以防身分混淆。內政部則順勢提出陸委會函釋,稱兩岸條例規定的放棄「原籍」是指包含在大陸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等足以表彰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證明,避免造成兩岸身分認定混亂,因此在台灣設籍條件的「喪失原籍證明」要修正為「喪失大陸地區戶籍及未申領持用或已放棄(註銷)大陸地區護照證明」。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天則回應稱,該修法是「民進黨當局打壓迫害兩岸婚姻群體的惡行」,並警告大陸護照受嚴格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偽造、變造、損毀或非法扣押,若故意損毀(如剪毀護照),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梁文傑今天在例行記者會則表示,北京此舉是在恐嚇陸配,台灣會依我方法律辦事,「遵守中華民國法令是不變的原則」。他強調,新規是依「原籍」定義,避免出現放棄大陸戶籍卻仍持用護照的情況,並非針對個案。
內政部也預告修正《在台原有戶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未來若申請人曾從事中共政治宣傳、違反大陸政策或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得不予許可回復身分。梁文傑舉例,若台灣人取得大陸籍並替對岸進行政治宣傳,後被取消台灣籍,將難以再回復,而近期被取消台灣身分的福建教師張立齊,若要申請回復台灣身分,難度恐再增加。
另外,針對大陸將於9月3日在北京舉行的閱兵活動,梁文傑提出警告,「禁止中央及地方政府官員,以及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等國安首長或特定身分人士出席;違者將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裁罰。他強調,這是為防止具統戰意圖的活動影響台灣安全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