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解禁仍遭拒 陸委會:對抗中共有功就會許可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9日)稱,遭禁止來台的王志安若能提出更多「對抗中共」的具體證據可獲准來台。圖/記者高陸攝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9日)稱,遭禁止來台的王志安若能提出更多「對抗中共」的具體證據可獲准來台。圖/記者高陸攝

大陸前記者王志安日前申請解除來台禁令遭賴政府拒絕,反觀海外華人「公子沈」等三人則因被陸委會認定「反共有功」而提前解禁,兩者待遇天差地遠,引發外界質疑政府標準不一。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天(9日)則回應,王志安若能提出更多「對抗中共認知作戰、對台灣有幫助」的具體證據,仍可由陸委會「個案審認」。他強調,政府對大陸民眾採許可制,「我們覺得他對台灣有幫助,就會許可」。

王志安與「公子沈」等人都曾被指非法在台工作而遭禁入境,但陸委會卻僅替部分海外華人解套。內政部則解釋,王志安屬「大陸地區人民」,不適用外國人解禁法規。然而,此說法遭外界質疑自相矛盾,先前內政部以《國籍法》要求陸配放棄大陸「國籍」才能參選里長,如今面對王志安卻改口視為本國人,兩起事件對陸籍人士都顯得不公平。

梁文傑在記者會上也被問到,政府一方面強調「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內政部長劉世芳甚至喊出「一邊一國」,但實際認定上卻模糊不清,究竟以國籍還是戶籍為準,讓外界「霧裡看花」。

對此,梁文傑辯稱,「陸配里長事件」涉及國籍法規定的外國籍限制,而王志安案屬《兩岸條例》適用問題,兩者不同。他說:「如果拿的是大陸護照,就不適用《入出國移民法》,而是要依《兩岸條例》,你拿什麼護照,就用什麼規則,如果你是貓,就不能說自己是狗」。

然而,目前《兩岸條例》與《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都未明定大陸人士申請「提前解禁」的程序,是否可比照外國人訂定規範,仍無明確方向。

梁文傑坦言,《兩岸條例》體系中,確實沒有明確規定如何申請提前解禁。但他強調,政府對大陸人士來台採「許可制」,「只有許可或不許可的問題」,若政府認為某人「反共有功、對台灣有利」,自然可給予通行;反之則否,梁文傑建議王志安可再補充證據,「讓陸委會接受他的申請事由」。

不過陸委會有權決定許可或不許可,權力是否大於移民署禁令?梁文傑又稱,相關裁決同意或不同意,是由陸委會跟移民署共同做出決定,陸委會是站在台灣利益的角度去看事情,陸委會的決定沒有比移民署大,但是會去共同討論個案。政府有一些規定,「可能比較拘泥於文字」,在考量國家利益時,不能僅從文字去考慮。

王志安去年來台參與脫口秀節目,諷刺民進黨將身障人士推上造勢場合過於「煽情」,之後遭移民署認定違反入境目的,撤銷許可並禁止五年內入境。相較之下,陸委會近期卻為「公子沈」、文昭、悉尼奶爸及美籍YouTuber樂樂法利等人解禁,理由是他們「長期支持海外民主運動、具特殊技術與經驗」。

對於陸委會決定,王志安此前在「X」平台上連發多文反擊,批評梁文傑的解釋等同承認對他的懲處「並非基於違規,而是因為不喜歡我的言論」;他還大酸「台灣是優質中的優質民主,冠蓋全球,雄踞東亞。」對於有網友建議「多說點好話或許能解封」,王志安則回,「只要能解封,賴政府讓我喊台灣獨立萬歲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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